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660|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睿智禧园地下储藏室使用权转让存在欺骗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3-5 15:28:3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高新区

处理时间

2014-3-24 16:21

您好,我在高新区睿智禧园买了房子并且买了一间15平米左右的储藏室。但合同上写的面积与我们好几位业主实际测量的差很多。实用面积只有40%!我们当时买的时候协议上没有写实用面积。开发商销售人员只口头说明在60%左右。没写在合同里面。谁知道实际只有40%。差太多好多业主都不愿意。我们去高新区房管局查询地下室根本没测量。开发商明显有意隐瞒我们,侵犯了我们的知情权,存在欺诈。我们都想退开发商不退。像这样的问题我们应该反映给谁?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4-3-5 15:50:23 |只看该作者
已转郑高新区

查看转发帖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2
一般0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转发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板凳
发表于 2014-3-7 17:23:5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请您耐心等待,谢谢。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地板
发表于 2014-3-19 10:56:58 |只看该作者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房管局进行了系统调查,此项目已办理预售的商品房为住宅和商业服务性质的房屋,其储藏室未办理商品房预售。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开发项目必须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才能按规定进行商品房预售,通过网签系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保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
 如果您对该储藏室实用面积问题仍有异议,房管局要求开发企业无条件退房。您可以携带购房手续、合同等相关材料到房管局咨询。谢谢。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2-5 04:17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