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码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
自2014年起,实行组织机构代码基本信息年度报告制度,取消组织机构代码年检(审验)。
各类组织机构凡证书所载内容未发生变更的,应向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颁发单位提交《河南省组织机构代码基本信息年度报告》。无需再到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机构办理年检手续,证书不再加贴年检标签。
取消组织机构代码年检,是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界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转变职能,优化代码办事程序的又一具体举措。此举在提高代码管理工作效率的同时,也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降低了运行成本,为企业发展壮大营造了良好环境。
提醒:代码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以及代码证书所载内容发生变更后,应当按照规定在30日内申请办理换证手续。
关于组织机构代码基本信息年度报告制度的有关要求:
一、提交时间:
每年3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报告上年度组织机构的基本信息。
二、下载《河南省组织机构代码基本信息年度报告》表(以下简称《年度报告》):
河南法人网 ;
郑州市组织机构信息网 ;
郑州市质量监督局网站 。
三、提交方式:
填写《年度报告》表,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
1、网上提交:登录“河南法人网()”,发送《年度报告》扫描件至“组织机构年度报告受理平台”;
2、挂号邮寄:将《年度报告》原件挂号邮寄至代码证书颁发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机构;
颁发单位是“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邮寄至:郑州市组织机构代码办公室,华山路188号(陇海路与华山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450007。
3、现场提交:将《年度报告》提交至代码证书颁发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管理机构。颁发单位是“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可在下面三个业务受理点现场提交:
①华山路业务大厅:华山路188号(陇海路与华山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
②金水受理点(金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质监局窗口):东风路与花园路交叉口往西100米路北;
③港区受理点(郑州航空港区行政服务中心):郑韩南路与航海路交叉口路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