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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晨嘉园物业串通二手网络,糊弄业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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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3-12 15:40:32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待处理

郑州市工信委

等待时间

18320小时:6分钟

    金晨嘉园2014年3月9日在大门口和楼道里摆放出电信的广告牌子,乍一看,以为物业良心发现,终于配合让电信入驻了。但仔细一看,却发现很多问题,广告牌子上只有一个固话号码,物业和不知名网络公司公然打着中国电信的招牌招摇撞骗。如此胆大妄为,利益熏心,令人乍舌!!尽管牌子就放了一天,但如此恶劣的手段,卑鄙的做法让人不齿。有图有真相,希望监管部门早日取缔这些猖狂的不法粪子。
    这个就所谓的电信运营商招牌,号码为63569529的固话实际上是一个名为“陈寨机房”的固定电话。如果没有物业的授权,这二手网络运营商怎么能把招牌放在大门口和楼道里?

    从以下截图可以看出,有不少租住陈寨民房的人已经饱受此网络的折磨。同一个号码,同一个二手网络。

    为什么国家屡次明令禁止网络垄断,却仍有不法粪子逍遥法外,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借此315即将到来之际,期望监管部门能给予非法运营商严厉打击,还广大消费者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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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4-3-13 10:23:57 |只看该作者
建议 向电信部门举报,可以让电信找他们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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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4-3-13 10:22:32 |只看该作者
顶一个,严厉谴责那些挂羊头卖狗肉的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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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k: 2

9#
发表于 2014-3-13 09:54:02 |只看该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     

       第四十二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任何方式限制电信用户选择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依法开办的电信服务;
  (二)对其经营的不同业务进行不合理的交叉补贴;
  (三)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低于成本提供电信业务或者服务,进行不正当竞争。

       第四十六条 城市建设和村镇、集镇建设应当配套设置电信设施。建筑物内的电信管线和配线设施以及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电信管道,应当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并随建设项目同时施工与验收。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进行不正当竞争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今晨嘉园和小区现有运营商已经违反了上述法律法规,希望监管部门给予打击,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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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3-13 09:52:44 |只看该作者
我不要百事通,就要网通和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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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3-13 09:51:31 |只看该作者
希望尽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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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3-13 09:50:50 |只看该作者
这个必须要顶起来,开发商忽悠我们,我们必须要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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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3-13 09:50:00 |只看该作者
妈的,忽悠忽悠,必须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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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3-13 09:45:06 |只看该作者
这物业和开发商也太可恶了吧。。难道就这样让他给糊弄吗?315维权,看他这次还怎么说?N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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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3-13 09:24:53 |只看该作者
真艹蛋啊 这开发商和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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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3-13 09:24:28 |只看该作者
真艹蛋,这开发商和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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