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3928|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遮我阳光 毁我道路 天理何在 国法难容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4-12 18:49:13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我们是巩义市孝义街道办孝北村民,根据巩政土宅字(1997)27号《巩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孝义镇孝北等村申请宅基地的批复》和1997年11月22日巩义市建设局颁发的1997巩城规管许字(0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998年孝北村委给我们在现和平路东侧、孝大铁路西规划、分配、建设了新住宅。      2013年初巩义市孝义街道办孝南村开始在我们住宅的正南方开始建设孝南农民公寓,当时我们根本不知道他们的规划及建设方案,但是到年底一栋18层54米高的大楼在距离我们住宅二十米矗立了起来,从而严重地侵犯了我们的采光权,为此我们选派代表在2014年3月25日开始到巩义市信访局、巩义市住建局、巩义市规划局等政府部门反映有关情况,希决合理合法地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但是在我们开始向有关部门求助的时候,施工人员却将我们已正常行走了十多年的道路损坏,并在我们的家门前挖沟垒墙,更为过分的是在2013年4月11日将我们通往和平路的道路阻断,让我们无法正常生活。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第一、我们的采光权问题。在我们正南方建设的18层大楼高54米,而距离我们的住宅只有20米,这样的楼间距在我们向规划局有关人员质询是否合法时,其答复说是他们设计时已经进行了日照分析,我们在大寒日有三个小时的日照,我们不知道这个分析是怎么出来的,在大楼施工期间我们已度过了一个冬季,这个冬季我们的住宅根本没阳光,何来的三小时?另我们详细地查看了他们当时的日照分析等图纸,发现其小区内共建了三栋楼,由南到北前两栋楼高11层33米而楼间距却为25米,就是这种情况下在其日照分析中还特别说明其2号楼(既居中的楼房)一层西户日照不足二小时而做为公益用房,而我们在其18层高楼正北方20米处的房屋却可以全部满足大寒日三小时满窗日照的国家标准,如此矛盾的采光分析图是怎么出来的?巩义市规划局是如何审批的?这不是在寓弄我们老百姓吗?

第二、我们在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后的遭遇。2014年3月我们在认为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后,选派了代表到巩义市信访局等有关部门依法反映有关情况,在我们等待答复处理的过程中,有关单位和部门不是采取沟通、协调等积极措施处理问题,而是组织无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先将我们门口的道路损毁,特别是在巩义市副市长在接待了我们的当天下午,他们出动挖掘机在我们的家门口挖沟垒砌围,在我们的家人出来要求停止施工时,他们又组织人员手持铁掀、锄头等工具,以人工挖掘为名对我们进行人身威胁,更为恶劣的是在2014年4月11日他们再次组织人员在李九的直接指挥下将我们通往和平路的道路用土完全阻断,现在我们这些住户晚上不敢睡觉,白天不敢上班,只害怕我们再受到更严重的侵害,他们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我们的生活秩序。请问有关部门这是在处理矛盾还是在激化矛盾?他们毁路、挖沟、垒围墙、扰乱我们的正常生活秩序是受谁的指使?目的是什么?为什么我们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后不但看不到有关部门的人员来查勘、处理问题反而出现毁路、挖沟、垒围墙的情况 ?

在我们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的过程中出现的毁路、挖沟、垒围墙的行为,实属在解决纠纷过程中发泄情绪、逞强耍横、无事生非、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现在已严重地影响了我们及周围群众的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我们强烈要求司法机关依法严肃追究组织、指挥、积极参与者的刑事责任。

孝南农民公寓的规划设计违反了国家的有关规定,现在居然对我们进行恐吓威胁,从而达到让我们放弃维护合法权益的目的,这就是官、商、黑勾结,我们要求彻底查清背后的黑幕,还我们一片青天!!!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5#
发表于 2014-4-13 15:11:48 |只看该作者
巩义市 发表于 2014-4-13 09: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在心通桥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看到了,将尽快转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

如果在等,就怕会闹出人命案了, 今天他们带着黑社会众人员,手持砍刀,钢管,大声吆喝着恐吓要打老百姓。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地板
发表于 2014-4-13 12:50:32 |只看该作者
今天一早孝南村委的干部带了几十人到现场再次强行毁路,还带的有吸毒人员王小保、景新洲、王保岳(白沙人),听说只要来就给二百元,对我们漫骂我们报警后,派出所人员到场只会录像,根本不制止,到现在还没有见到一个政府工作人员,你们 要等到出了人命才来处理吗?我们生活在如此恐怖中,你们还要来点形式广义?四风必到哪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4-4-13 09:19:2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在心通桥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看到了,将尽快转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4

沙发
发表于 2014-4-13 08:23:57 |只看该作者
必须顶,关注。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28 02:46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