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23日晚上21时左右,在花园路北环路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家属院大门口下车,向出租车司机索要发票,没有记录出租车车牌号。司机提供5元面额发票10张,10元面额发票3张,共计80元。具体发票信息如下:
5元面额发票代码:14*******232,发票号码从02661134至02661143,经查询全部为真发票。
10元面额发票代码:241001330090,发票号码从00447307至00447309,经查询全部为假发票。
经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查询,开具上述5元面额发票的纳税人识别号为:410*******50035,领购纳税人名称为:郑州市中州旅游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领购纳税人状态为开业。
希望贵部门通过5元面额真发票找到当事人司机,严惩不贷。希望郑州市客运管理处严厉打击。希望弥补给我造成的物质、精神及时间损失。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工商管理局 点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