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调查了解,郑州市正大•花溪小区由郑州洪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该小区业主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与郑州洪瑞物业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第四条第三项规定:本物业管理区域高层物业服务费用标准为1.15元/平米•月,多层物业服务费用标准为0.42元/平米•月,智能化系统维护费用标准为0.05元/平米•月;第五条第一项规定:机动车地面车位使用费70元/车位•月。依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九条的规定,当业主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已约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时按约定内容和标准执行。该物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的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执行了收费行为。物业公司在收费时是否应给业主开具发票,不属价格主管部门管辖范围,请您向有关部门咨询和反映。
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支持。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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