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的信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2年3月市医改领导小组决定对我市2009年10月31日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的在岗不在编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考试竞聘上岗,并组织发改、卫生、人社、编制、教育、监察等相关成员单位对此类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等程序。我市乡镇卫生院人员竞聘上岗工作,因涉及人员多,任务重、要求高,每个环节均需要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操作,我们已将符合条件人员上报人社局、市编办,人社局根据审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市编办答复待编委会研究决定。
我市教育卫生文化旅游领导小组已成立,对部门人事问题统筹谋划、统盘考虑,我们将把这一问题做为重点提请市教育卫生文化旅游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