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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威鑫城车位管理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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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6-18 16:11:3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郑州市房管局

工作时间

18549小时:19分钟

郑州市中原区伏牛路6号永威鑫城车位管理问题
情况描述:
1、我国《物权法》第74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3、《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郑价公〔2004〕2号)第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征得相关
业主、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所得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4、永威鑫城小区没有规划和建设地下停车位,小区交房后,地面车位可以随便停。后来物业公司把小区地面300个车位装上地锁,每月40元,出租给部分业主或个人。
种种乱象:
1、有租到车位的人,把车位200元再转租出去谋利。
2、有的一户业主能租到三个车位。
3、有的业主房子卖了,物业公司把车位收回,物业公司暗箱操作,谁给点好处,就租给谁。
4、门口的保安成了摆设,不管是小区车辆还是外面的车辆,都能随意开进小区,更造成停车难。
有关问题:
1、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也未经大多数业主同意。物业公司擅自做主,给车位上锁,并用于出租谋利,这合法么?
2、车位出租的收益属于谁,怎么分配,请政府给个权威说法。
3、物业公司就车位使用、收费的收入和支出情况从未公布。
4、所有业主在使用这些车位上的权利是平等的,现在物业公司将其固定分配给一部分用户,侵害了其它业主的合法权益。
5、目前小区1200户800多辆车,在车位如此紧张的情况下,有的车位却空着却不能用,这种方式很不利于车位的充分利用。
6、小区业主的车辆,物业公司不进行登记,进入小区的车辆也不加任何甄别,随意出入。未采取任何有效手段对出入车辆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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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4-6-19 09:10:1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已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了解,并将尽快给您回复,请您耐心等待。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2
一般0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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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6-22 10:08:41 |只看该作者
作为永威鑫城的业主,我深有同感,物业不作为,车位管理的乱七八糟,车位成了他们谋利的工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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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6-23 10:38:13 |只看该作者
同意楼上的邻居,物业不作为,车位管理混乱,车位已成他们谋利工具,小区是全体业主的小区,不是你物业的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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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6-23 10:41:26 |只看该作者
同意楼上的邻居,物业不作为,车位管理混乱,许多车位上锁不让停,作为永威置业的领导就可以享有特权。小区是所有业主的,不是你物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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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6-23 10:42:50 |只看该作者
希望能尽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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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6-23 10:47:31 |只看该作者
该小区业主,除了一楼反映的问题以外,再总结一下:
1. 小区800多辆车,固定停车位300多个,临时停车位100多,总共车位不到500.但是临时停车位上有半年都不带动的,连轮胎都没气了的面包车,物业也不管。
2. 早期租下车位,又不在本小区住的业主,将车位转租给对面小区业主。因此我们小区业主不得不花300元去租对面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对面小区的花100多将车停住我们小区。
3. 物业擅自将某栋楼后的绿地改成一个停车位,供某位关系户停车。3号楼前原本又打算如此,后被业主声讨,不得已改为公用。
4. 因为物业在车位管理上的不作为,导致小区乱停车现象日益严重,消防通道旁边全部都是车,请问万一哪天小区失火,消防车进不来出不去,后果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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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6-23 11:49:21 |只看该作者
做为永威鑫城的一名业主,我非常同意楼上几位的说法。希望尽快处理。还有就是能不能关注一下我们小区的土地证问题。手续和钱都交了几年了,可土地证一直办不下来。问物业人,他们一推诿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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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4-6-23 11:58:04 |只看该作者
我也是郑州市中原区伏牛路6号院永威鑫城的住户,自2008年入住该小区以来,小区物业将公共部位的车位以每个每月40元的价格出租,并在小区多出设立广告牌、净水机。小区自入住以来并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也没有召开过业主大会。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可是该小区从入住至今没有召开业主大会,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所得收益应道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房管局对该物业公司是否足额收取相关收益以及将收益是否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予以落实,并将情况告知广大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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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4-6-23 11:59:52 |只看该作者
12号楼前去年也是前面的公共用地也改为车位供已经有车位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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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4-6-23 15:02:44 |只看该作者
就是,奶奶的,一个车位40块,这是高档小区的价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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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4-6-23 15:05:23 |只看该作者
我就是业主,这些问题都是实实在在存在的,尽快解决或者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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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4-6-23 15:36:28 |只看该作者
同意楼上各位邻居的意见,希望能尽快解决次问题,给广大业主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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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4-6-23 17:00:4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同意邻居的观点。物业已经把小区全体业主的公共场所当成他们领导的后花园啦。物业为他们领导或者公司的车开绿灯,在小区里随便停车。而如果我们业主也在这些地方停车的话,要么以领导检查来哄骗,要么就半夜三更去车主家敲门挪车。根本不把业主当成他们的‘衣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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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4-6-25 16:39:39 |只看该作者
同意上面邻居的意见,永威鑫城停车乱、管理乱、物业不作为还在于:个别有固定车位的业主为了自己进出车辆绝对的方便,用各种方式占用自己车位旁边的路面,给本来就很紧张、拥挤的路面增加负担。例如,17号楼1单元门口西边第一个车位,车主擅自让物业在自己车位旁边的路面上加装挡车柱,但其实小区原本只在道路右边或拐弯处加装挡车柱,为了是空出消防通道,左边路面没有挡车柱。就因为这个业主找物业,为了他的个人利益,置其他业主的利益不顾,在路面上随便加装,如果其他车位的业主也都这样要求,那小区停车位会更紧张,小区停车也更混乱。还有20号楼1单元楼东侧那两个车位中西边那个,车主为了自己进出方便,经常空着自己的车位而把车停到自己车位旁边的路面上,与其他没有车位的业主抢已经很紧张的路面。物业对这些从来不管,也从来没有尝试解决问题。现在就是个脓包,越积越大,就看什么时候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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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4-6-26 11:29:39 |只看该作者
反映这么久了,为什么还是处理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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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4-6-27 11:19:53 |只看该作者
     《郑州市物业服务条例》第四十五条 市、县(市)、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受理的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在十日内答复投诉人。
    时间还没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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