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城路街道办事处批准使用高噪音音响的夜市经营并对居民反应的夜市音响扰民问题一直不处理,到底是何原因?
黄河南路与商鼎路交叉口西南角一家名为“天和演艺美食广场”的夜市,搭着舞台,每天晚上从6点多开始放音乐(此时音乐声音不算太大),晚上7点半开始开启音响表演节目,我在家中用测噪音软件测的分贝在65以上且多数时候超过70分贝,而70以上便能损伤人的神经系统了!这种折磨一直持续到晚上9点半左右!9点半后他们虽然关掉音响但扰民行为并没有终止,9点半后他们在大屏幕上(或是电视)放节目或播放音乐直至凌晨一两点,偶尔还有人K歌,划拳声、节目声、喝彩声声声入耳,在卧室听得清清楚楚,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活与休息!家中老人神经衰弱睡眠本就不好,这一来更是影响了他们的健康!邻居们也表示小孩子被吵得难以入睡,孕妇们心情更加急躁。
根据“环境噪音法",第四十四条 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而且环境噪音标准规定晚上噪音不能超过45分贝。对他们的违法行为我们投诉过多次,打过110,打过数次市长热线,每次市长热线的回复都是”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我们实在不明白处理了一个多月为何此处噪音扰民不但没有任何收敛反而更加猖獗,更加肆无忌惮 !到底是谁给他们的特权让他们无视法律法规在居民区附近使用高声音响?露天场所到一两点还敢大声音播放节目?
在此夜市内还扯着祭城路街道办事处的宣传标语——“讲文明,树新风”,如此行为,文明何在,真是可笑。不知道这家夜市是如何取得经营许可证的?
恳请心通桥督办,盼早日还居民一处安静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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