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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公职人员享受独生子女优惠政策,同时生二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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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6-20 22:32:2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新郑计生委

处理时间

2014-9-9 10:45

新华路办事处居民,新郑市司法局干部,曹彩虹,现育有一子,在享受现有独生子女优惠政策的同时现在怀着第二胎。
作为公职人员,在不符合二胎政策情况下,可以生二胎吗?
既然享受了独生子女优惠,也可以生二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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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6-23 15:57:34 |只看该作者
您好!您的投诉已收到,我们已在受理中;随后受理结果会再次向您通报,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woshishui123321  在2014-7-16 16:32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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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7-16 16:33:31 |只看该作者
xzjsw 发表于 2014-6-23 15: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您好!您的投诉已收到,我们已在受理中;随后受理结果会再次向您通报,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

你们的结果就是没有结果。依然可以每天不用上班,依然上班时间忙生意,依然可以的依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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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8-22 08:52:19 |只看该作者
对于您的不满我们感到抱歉!我们马上对此事进行再次查实,并将结果在此向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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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8-22 10:13:15 |只看该作者
针对您所反映的情况,我单位高度重视!现已成立专门的调查小组对此事正在进行详细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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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9-5 09:21:42 |只看该作者
woshishui123321 发表于 2014-7-16 16: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们的结果就是没有结果。依然可以每天不用上班,依然上班时间忙生意,依然可以的依然可以。 ...

     接网友反映问题后,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调查组对该问题调查处理。经调查网友反映问题基本属实,曹彩虹系市司法局一般干部,计划生育归新建路办事处计生办管理,现已孕3个月。经我委研究,对曹彩红做出如下处理:
     一是对曹彩红进行行政警告,责令新建路计生办督促其于10内终止妊娠,否则将依照《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二是按照有关规定,由市司法局终止曹彩红享受的相应独生子女待遇,即停止以地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以上处理意见已通告机关单位和当事人,正在督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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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9-5 10:41:10 |只看该作者
举报人你缺德不?你有本事生一百个?你们这种人就应该下地狱!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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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9-11 17:16:39 |只看该作者
xzjsw 发表于 2014-6-23 15: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您好!您的投诉已收到,我们已在受理中;随后受理结果会再次向您通报,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

   接网友反映问题后,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调查组对该问题调查处理。经调查网友反映问题基本属实,曹彩虹系市司法局一般干部,计划生育归新建路办事处计生办管理,现已孕3个月。经我委研究,对曹彩红做出如下处理:
     一是对曹彩红进行行政警告,责令新建路计生办督促其于10内终止妊娠,否则将依照《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二是按照有关规定,由市司法局终止曹彩红享受的相应独生子女待遇,即停止以地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以上处理意见已通告机关单位和当事人,正在督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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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4-9-11 17:16:49 |只看该作者
woshishui123321 发表于 2014-7-16 16: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们的结果就是没有结果。依然可以每天不用上班,依然上班时间忙生意,依然可以的依然可以。 ...

   接网友反映问题后,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成立调查组对该问题调查处理。经调查网友反映问题基本属实,曹彩虹系市司法局一般干部,计划生育归新建路办事处计生办管理,现已孕3个月。经我委研究,对曹彩红做出如下处理:
     一是对曹彩红进行行政警告,责令新建路计生办督促其于10内终止妊娠,否则将依照《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二是按照有关规定,由市司法局终止曹彩红享受的相应独生子女待遇,即停止以地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以上处理意见已通告机关单位和当事人,正在督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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