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基花园二期配套设施何时开工
尊敬的信访局领导:
我们是银基花园二期的业主。在开发商的宣传中银基花园二期称为银基王朝四期(在规划部门,一期二期统称为一期,三期四期统称为二期),位于福元路(又称沈庄北路)南、英协路西。根据郑州市城乡规划局2010年12月份的网上公示,银基王朝四期规划包括11#~26#楼和配套设施27#楼、幼儿园(详见郑州市城乡规划局网上规划公示GuiHuaGo ... 4-707108B2ED20.html)。到2012年4月份,11#~26#楼都已竣工(见附图),并已经陆续销售和交付业主入住,截至目前,入住业主约有几百户之多。但规划中的27#楼、幼儿园至今不见开工建设。根据公示,27号楼计算层高16.5米,幼儿园计算层高12.55米。[/b]由于在小区居住的年轻人居多,有的小孩已到入园年龄,有的很快将面临入园的问题,但配套设施的不完善,直接影响了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根据《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2009年10月29日郑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09年11月27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第四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满一年,建设工程未依法办理相关开工手续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确需延期的,应当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延期一次。延期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第四十六条同时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建设周期内,按规划同步完成相关配套设施建设[/b]。分期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各类配套设施的建设时序,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期完成。因此,业主认为,开发商自今未能开工建设配套设施,已经违反了相关规定。
有消息说,原规划27#楼、幼儿园已经变更了规划。但根据《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城乡规划确定的铁路、公路、道路、轨道交通、机场、公园、绿地、输配电设施及输电线路走廊、通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管道设施、河道、水库、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防汛通道、消防通道、公交场站、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及焚烧厂、污水处理厂和中小学校、幼儿园、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及其他需要依法保护的用地,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b]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第六十六条同时规定:未按照规划要求进行配套设施建设的,责令限期补建,在限定期限内仍未补建或者无法补建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处以应建配套设施工程造价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因此,业主认为,如果开发商随意变更配套设施规划,同样违反相关规定。而且,在11#~26#楼的建设中,开发商已经通过欺骗手段增大了部分小户型的面积(目前部分业主已经启动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27#楼、幼儿园再次出现变更规划、增加面积的情况,公示的4.453的容积率将大大突破,并将再次侵犯业主权益、违反相关规定。我们希望这仅仅是传言,而非事实。
恳请有关部门能够尽快督促开发商建设配套设施,为小区居民提供方便。谢谢。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信访局 点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