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08年交房,经过简单装修后从来没有入住(因为各种不便)去的次数也不超过5次。自来水表的问题也是反复、多次沟通,经过媒体曝光后,置业物业才给更换的水表(但是没有通知我们去更换),前几个月接到龙湖镇法院传票,说是1楼把5楼(我家)和2楼都告了,因为我家的自来水管道在2楼有2个小米粒大小的眼儿,漏水,漏到了2楼,2楼水流到1楼,把1楼给泡了,现在1楼要求赔偿。做为一名小老百姓,实在想不明白自己为何成为被告,经过与邻居沟通,居易国际城小区发生类似的事件不止我们一家,也不止一次。很明显这就是质量问题,为什么置业、物业不管不问的。一般的自来水管道都是设计在公共走廊里,为什么我们的自来水管道会从别人的家里通过,如果想物业说的,谁的管道谁维护,为什么交房的谁会,物业不给我楼下邻居家的钥匙,让我定期维护,出现任何问题,置业、物业除了推卸责任,隐瞒实情、挑唆业主之间的关系,要物业费的时候一个电话一个电话催,交完钱你们什么都不管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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