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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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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区园田路香桔市小区业主私拉电线导致发生火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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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7-3 12:07:3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位于金水区文劳路与园田路交叉口西南的香桔市小区,本来有两个车库,2014年初小区物业为了赚取更大的利益,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将西车库改成单间对外出租,现在已经分割完成,因业主反对,车库封存,致使小区业主的电动车,私家车全部停在小区唯一的一条道路上,同时也是消防通道,2014年7月1日凌晨1点,因私拉电线充电,起火,致使20多辆电动车烧毁,消防车前来救火时,根本进不来,消防通道被私家车堵死,这样的小区我们还能继续住下去吗,如果这次发生某一住户家里面,后果不堪设想,消防车都进不来,小区物业管理哪里去了,致老百姓的生死不顾呀,多次向有关部门反应,都是没有解决,政府职能去哪里了,希望相关部门处理一下,还老百姓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这次如果旁边有小轿车,会不会爆炸,时刻影响小区居民的安全!现在想想都后怕呀!谢谢政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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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7-8 15:03:55 |只看该作者
位于金水区东风路街道办事处辖区丰庆路2-4号院香桔市小区,其中院内12、13号楼一层规划为约1500平米左右的室内停车场,从2002年建成初期至今停车场从未开放使用,即使院内车位不够居民怨声载道也从未开放。社区多次协调产权单位河南省豫教房产开发公司,开发公司称已经将该停车场抵债给个人了,但一直出具不了相关手续,协调一直未果。2014年2月24日社区网格长在日常巡查时发现有工人在停车场内施工,经调查,开发商欲将此停车场改建成100余间小房子予以出租。如果房子改建成用以出租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社区要求停止施工,恢复原状,但开发商以各种理由不予配合。
  社区将情况上报区房管局,房管局称此处改建属于改变车库规划,不属于他们职责范围之内,如果房屋建成后出租用于居住即改变了房屋使用性质属于他们的职责范围内。之后又联系规划局,规划局来看过后表示该情况属于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他们也管不了,如果是空地无规划建房属于他们管。同时还联系了辖区片警,看是否能从消防隐患方面着手,据片警讲此处改建还未建成,未出租,他们也无法管理。社区将继续关注该事态的发展,一但发现继续施工现象,社区将立即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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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11-17 20:07:28 |只看该作者
难道这不是在国内?属于三不管地带吗?政府都管不了吗?不要找理由了,希望问题能切合实际的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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