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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分校搬迁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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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3 17:22:5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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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教育局

处理时间

2014-8-8 08:55

原106分校,现在叫尚美中学。

郑州尚美中学,即106分校。近期听说学校要迁往上街实验高中。迁址如此重大的事情,不开家长会告知情况,仅在放假前告诉了孩子下学期去上街报到,这样专断的行为是一个有责任的,教书育人的机构应该做的吗?!

有很多家长试图与学校沟通,要求召开家长会通报情况,但学校都不予理睬。学校这样只考虑经济利益(据了解上街实验高中免费提供2013届五个班的教学设施),违背家长和学生的意愿,影响孩子的学业和前途的做法令几百名学生家长气愤不已。

2013年中招我们的孩子报考的是郑州106中学,因总校成绩未过,转报106分校。录取时我们发现是“郑州尚美中学”,我们对校方提出质疑,校方的解释是这就是分校。当我们看到学校和总校的师资是一样的,并且学生就在106中学的老校址上课,就交了1万元/年的高价学费。这个选择的原因就是:学校的位置位于市区,学校的教育环境和美术专业的文化氛围。

经过了解,发现迁校后将对我们的孩子以后学习的造成重大的影响:

1.     交通安全问题:学校远离郑州市区,自驾车需要一个多小时路程,公交车倒车2个车次以上,花费时间至少3个小时,路上全是大型运输车,孩子路上的安全很让人担心;

2.     如果学校每个月只放假2次,一定会影响孩子文化课的补习;

3.     学校食宿问题:目前上街实验高中有1000多学生,再搬进尚美700多学生,住宿不说,吃饭绝对有问题;

4.     校风问题:据了解该校为实验高中,入学成绩很低,相当一部分是体育等特长生,校风一般,两个学校的校风很难融合,会对学生的成长造成较大的影响;另外,我们学校以女生为主,在这样一个学校里,很难让家长放心;

5.     教学环境问题: 106学校是专业的美术中学,这里的积淀专业氛围很浓厚,而那个学校没有,对孩子学业是有很大的影响的;生源也会对学习环境造成重大影响,上街实验高中之所以让106无偿迁入,无非是借这个牌子招生,让更多上街地区的孩子选择尚美中学;

6.     师资的问题:现在学校老师大部分都是为了照顾家不愿去东区总校留下来的,据了解老师大部分不愿意去上街,学校逐个谈话,迫于压力大部分表态留下,但已经有老师辞职,即使现在老师没有走,也无法保证未来2年老师的稳定,这是影响孩子学业最大的问题;

7.     考试的问题:明年年底,我们的孩子面临专业考试,招录一定都在郑州,我们的孩子会在郑州和上街之间疲于奔命;

8.     学籍的问题:孩子的学籍迁到上街,后年的高考是否在上街考试还未知,到时给家长和孩子带来更大的困扰;

9.     孩子的适应问题:孩子在这样一个新环境需要花较长的时间适应。高二,是高考的最关键的一年,忽然要重新适应新环境、磨合新校风,必定影响孩子们的学习和成长。

    学校搬迁为什么藏着掖着?之所以不开家长会,不通知,就是怕家长不愿意,今年报考尚美中学的学生可以根据这个情况做出自己的选择,但我们为什么要被迫接受这个选择呢?学校考虑的是自身经济利益(上街实验高中为了招尚美中学我们这一届所有费用全免),上街实验高中考虑的是生源问题,谁考虑我们的利益了?我们是交了高价学费,为什么牺牲自己和孩子的权益?为了孩子的将来,我们要坚决反对迁往上街,强烈要求在郑州市区解决本届学生的就读。这是我们合法的、正当的要求。请政府相关部门考虑民众诉求,尽快要求学校更正错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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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7-4 18:06:56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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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7-7 16:33:1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106分校搬迁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选址
1、郑州尚美中学高一暂用郑州市第106中学老校区一年。按照政府“四独立”原则,尚美中学不能长期占用国有资源,学校需要重新选址,学校经过慎重考虑,历经多轮谈判,选定了上街区实验高中。
2、和大多数学校一样,选址采用“僻静办学”原则。避开闹市区,在市区周边选择干扰较小的僻静之处办学,有利于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技能等方面的顺利成长。
3、双方协商几经周折,费时较长。仓促间在放假时口头告知了学校的意向,等学生写生归来后,再书面告知《致家长的一封信》。
二、关于合作
尚美中学与上街区实验高中合作,原本也有少许担忧,经多次考察,确认完全符合尚美中学的办学需求。
1、上街区区委书记、教体局局长大力支持尚美中学进驻上街区,拨款300万美化校园环境。
2、上街实验高中是一所管理非常严格的学校。学生早上5点多起床早操,晚上11点就寝,每日常规副校长、主任一人跟一个年级,全程监管,校风严。
3、上街区实验高中学生有良好的行为规范,如排队就餐等。班主任管的比较细,工作很投入,有的班主任一周才回家一次。
4、尚美中学进驻以后,尚美中学高一高二年级和上街区实验高中两个美术实验班由尚美中学统一管理。为适应尚美中学的需求,上街区实验高中做了积极准备,如调整作息时间,腾出教室做画室等。
5、由于尚美中学的进驻,2014年报考上街区实验高中的人数明显增加,生源质量明显提高。预计两个美术实验班的中招平均分会略高于尚美中学的平均分。
三、关于教师志愿
尚美中学高二的教师原班人马不变。全体文化课教师16人,美术教师5人,只调整了两人(其中见习生一人离职,另一名老师因身体原因调整)。
四、关于交通等生活条件
1、已联系公交公司进行点对点的加开公交车。学生每周休息一天。
2、上街区实验高中住宿条件宽裕,能容纳2000多人。三座宿舍楼每间都装有空调。女生宿舍每间6个床位,带独立卫生间。尚美中学学生住宿独立管理。
3、尚美中学两个年级集中在同一座教学楼,每班一间教室一间画室。
4、上街区实验高中的食堂重新招标了餐饮公司,重新装修,增加了餐位。
感谢您对郑州教育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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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7-8 15:12:3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答复我们不满意!有些是强词夺理!这该是学校开家长会给我们说的!而不是辗转让教育局在这里回答的!我们不同意如此强制专制的远距离搬迁!强烈抗议!反对!民主时代家长的权利体现在哪里?一纸告孩子书就把孩子们送到了上街?为何去年招生时不说呢?我们也许就另有考虑了!
请求考虑孩子们的就学便利和文化环境!
请再给予我们更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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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7-8 15:30:00 |只看该作者
郑州尚美中学高二家长对郑州市教育局关于“106分校搬迁问题”的回复
郑州市教委:
   对于郑州106中学分校——郑州尚美中学搬迁至上街实验高中的问题,我们家长从得知信息到现在,一直忧心忡忡,寝食难安。我们向市教委反应问题,但是教委的回复并不令我们信服。
首先,学校和教委忽视了我们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从106分校变成尚美中学,从收取高价学费开始,我们知道了孩子上的是民办学校(属于私立学校)。因为尚美中学冠以106的分校,我们家长认可了。但是,做为民办学校,我们选择学校、选择孩子在哪里就学,是我们的权利,我们和学校构成民事责任关系。对于迁校这么大的事,不与家长沟通、协商,做为学生的监护人,这绝对是损害我们的合法权益;
    第二,回复中说“仓促间放在放假时口头告知家长学校的意向”,这种说法这是站不住脚的。后来,我们了解到,学校是花了很大时间和精力做通老师的工作,做孩子的工作,而对我们家长采取回避态度——不开家长会,不与沟通,对于家长的质疑不与理睬。这是一种欺瞒、欺骗的行为,甚至可以说是一种专断的行为。
  第三,回复中所谓“尚美中学长期占有国有资源,”我们不与认同。我们是尚美中学去年才开始招生,我们的孩子是第一批学生,在106老校址只上了一年学,何来长期占有国有资源?再者,我们是交了费用的,并未无偿使用,何为占用国有资源?
   对于总校和分校分离的政策,不应该一刀切。106中学总校在东区,尚美中学并未和总校在一起。我们只是在老校区而已。这样总校和分校的关系,在郑州其他中学也有例子。
第四、回复中说“学校选址,采取‘偏僻办学’原则。”我们也不认同,学校还有一个“就近入学”的原则。我们当初选址尚美中学,就是因为学生都是是郑州市区,考虑的就是“就近”。现在学校的搬迁,对我们造成非常大的影响,是我们不愿意接受的。另外,对于美术专业的学生需要开阔的眼界,浓厚的艺术环境。上街不具备这个条件,怎么能说是“有利于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技能等方面的顺利成长”呢?
第五、关于与上街实验高中的合作的回复,我们不认同。我们的担心是有理由的,谁也不能保证这些变化,不会对孩子有影响(交通、学校校风融合、学生的融合、环境的变化等)。我们不愿意在高中最后两年,拿自己的孩子去做实验,帮助学校验证由于我们的进驻提升了上街实验高中的水平,我们家长陪不起,孩子赔不起。
第六、关于教师志愿,我们感谢这些有师德的老师,为了孩子放弃自己的意愿,坚持留下来。
第七、关于学校交通、食宿的问题,显而易见。几百名孩子,对开公交车是难以解决实际问题的,最关键我们孩子要在路上花费多少时间的问题,交通安全的问题。
对于2014年新入学的家长和孩子,他们必定有思想准备,接受这样的条件。而这不是我们2013届所选择的条件。学校和教委不应该把这些强加于我们和孩子身上。
针对7月3日市教委的回复,我们家长重申诉求:
我们坚决要求在郑州市区安置2013届的学生就读,决不妥协。这并不违反总校和分校分离的政策——学校可以设两个校区:郑州校区和上街校区。
                                郑州尚美中学高二全体家长               
                                201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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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7-8 15:41:34 |只看该作者
郑州教育 发表于 2014-7-7 16: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106分校搬迁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选址
1、郑州尚美中学高一暂用郑州市第 ...

你们回复好像对我们意义不大,解决不了实质问题,孩子高二了,耽误不起,刚开学时学校说一年后搬迁是康复街,我们的高价学费换来的是交通不便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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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7-8 17:02:03 |只看该作者
对郑州市教育局关于“106分校搬迁问题”的回复的意见
郑州市教育局:
   感谢教育局对于广大尚美家长反映问题重视并及时回复。但对于回复内容家长们并不认同。
   首先,家长当初选择这个学校时,就包括学校的师资、校址、校风、氛围。学校擅自决定迁址,不与做为学生的监护人的家长沟通、协商。这绝对是损害我们的合法权益;当初选择这个学校时,校方只说有可能搬到附近的卫校。并没有告诉我们以后有可能迁出市区。
    第二,回复中说“仓促间放在放假时口头告知家长学校的意向”,这种理由是十分牵强的。据了解,学校是花了很大时间和精力做通老师的工作,做孩子的工作,而偏偏对我们家长采取回避态度——不开家长会,不与家长沟通,直接发一张通知下学期到新校址报到。对于家长们的多次沟通要求置之不理。这是一种霸道行为,甚至是欺骗行为。
  第三,尚美中学去年才开始招第一批学生,只经过了一年时间,何来长期占有国有资源?在郑州市这种分校和总校在一起的并不是只有106一家。难道其他学校就可以,唯独尚美中学不行吗?
   市教委要求总校和分校分离的政策,可以循序渐进,不应该一刀切。对于2014年选择尚美中学的新入学学生可以直接到上街报到,因为这就是他们的选择。而这不是我们2013届学生的选择。学校和教委不应该把这些强加于我们身上。我们要求这一届在老校区上到毕业。
  第四、回复中说“学校选址,采取原则。”更是无稽之谈,‘偏僻办学’那是大学选址的标准。并不适用高中阶段。国家还提倡“就近入学”的原则呢。我们当初选址尚美中学,就是因为学生都是是郑州市区,考虑的就是“就近”。现在学校的搬迁,对孩子造影非常大,是我们绝不接受。
   第五、与上街实验高中学的校风融合、学生的融合、环境的变化等问题。存在许多未知的变数。高中后两年直接影响着高考,而高考直接关系到孩子的一生命运。我们不愿意在高中最后两年,拿自己的孩子去做实验,孩子们赌不起。
   第六、关于交通问题,几百名孩子,一个时间出来同时坐车,仅仅协调增开公交车是根本无法解决实际问题。这些都是搪塞的借口。最关键的是,孩子每周仅有的少量宝贵校外时间都耽误在路上了。
我们家长重申诉求:尚美中学2014届新生搬迁至上街我们不管,但是要求2013届的学生继续在老校区就读。
自从得知学校搬迁至上街实验高中的事情以来,我们广大家长一直忧心忡忡,寝食难安。希望政府相关部门本着构建和谐社会,顺应民意的工作立场,妥善处理好此事。不要逼迫家长们做出极端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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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4-7-8 19:10:36 |只看该作者
学校太霸道!!!家长很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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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4-7-22 13:15:00 |只看该作者
尚美中学2014届新生搬迁至上街我们不管,但是要求2013届的学生继续在老校区就读。
做人要诚信,政府也要讲诚信,既然你们批准郑州106在2013年的老校区开分校收新学生,你们就把2013届的第一批学生在老校区送到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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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4-7-22 13:19:49 |只看该作者
2013年,200多名学生怀着对美好未来的憧憬来到这里,200多个家庭怀着对106中学(铁六中)的信任来到这里。仅仅时隔一年,孩子的未来梦被无情的打碎了,家长的善良被骗子践踏。罪魁祸首就是106中学。

按照教育部门相关规定,2013年各学校与他们的分校就要分离,分校不能再打着总校的名声对外宣传,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106中学却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在2013年在106中学老地址上创建所谓的106分校,并且大肆宣扬招生,仅2013年就打着106中学分校的名义招收了200多名学生,开了5个班,而每位学生光学费就交了一万多,200多万就这样流进了106中学。
每个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得到良好的教育,望子成龙是家长的心愿,只要是对孩子好的,高额的学费我们愿意交。但是,家长们慢慢发现这个所谓的106分校渐渐的变了样,尚美中学逐渐代替了106中学分校这个名字,虽然孩子们的校服上还是写着106中学,但是,他们不知道,他们被抛弃被拐卖的结果正朝他们慢慢走来。
2014年6月份,社会上就传学校要搬迁到上街,融入上街实验高中。家长相信106多年的诚信,对此消息并未在意,但现实就是这样无情,善良的人民往往受骗,传言被证实。这个所谓的106中学分校终于露出了本来面孔,他们被106抛弃了,被苏芳校长抛弃了。
在没有与任何家长沟通的前提下,学校简单粗暴地通知学生,甚至威胁孩子,让孩子告诉家长学校搬迁一事,并告诫孩子必须说服家长。孩子是幼小的,孩子还没有成人,106你们抛弃尚美我们不管,苏校长我们要告诉你,我们交高额的学费,就是看中的是106的牌子,看中的是学校的位置和美术专业的特色,我们孩子身上穿的是你们106的校服,作为一个女性,做为一个母亲,你敢面对400多双无助的孩子眼睛吗?虽然你在见面会上动情流泪,可你知道不知道,你的错误决定从你决定2013年开分校的时间就已经伤害了200多名孩子,伤害了200多个家庭,你流的是什么我们不想知道,但我们流的是失望,是对孩子的愧疚,流的是血!
我们作为家长,我们会保护我们的孩子,会捍卫自己的权力,虎毒不食子,教育上昧着良心赚钱,拿孩子前途做游戏、做砝码,106中学你在瞎做什么?苏芳校长,你现在又在想什么?200多名孩子的前途在你手里。200多个家庭的命运在你手了,你难道还有心想其他的。
教育是爱的事业,没有爱心的人不配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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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4-7-22 13:42:57 |只看该作者
我顶的贴,为什么到现在还没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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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4-7-22 13:43:53 |只看该作者
回复需要审核,请等待通过

是不是现在都不敢让我们顶贴发表自己的意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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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4-7-22 16:39:44 |只看该作者
关于106违规办分校,尚美中学不与家长沟通接直外迁上街,家长拒绝。怎么不能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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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4-7-23 15:45:18 |只看该作者
郑州市教育局:
     
    从6月20日小道消息得知郑州尚美中学要搬迁至上街的消息,到今天1个多月。这一个月来对我们200多个家庭来说,简直经历了一场噩梦:从多方打听消息的真实性,到与学校沟通,遭到粗暴的回绝;从集体向学校请愿,逼迫学校正面向家长解释,最终达成为老生在郑州市区重新找地方过渡的意见;我们提出的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85号文《关于郑州市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总校和分校分离,采取老生老办法过渡2年,至2015年9月。但是,这个要求遭到学校的拒绝,理由是政策不允许。在此期间,我们也向市教育局反应了问题,要求解决老生过渡的问题,但是遭到你们的回避。我们走投无路,最终向省信访局提出上访。
7月21日,根据省信访局的要求,召开了市教育局、106中学、家长三方会议。在会议上,无论是学校的回复也好,还是市教育局回复也好,都没有给我们家长提供任何的政策文件,说明我们孩子不能执行老生过渡政策可靠依据。
    这些天来,我们家长反复阅读这份文件,越发感觉被106中学欺骗了。
1.郑州市尚美中学与郑州市106中学到底是什么关系?
   教育局和校方在给家长解释时说,尚美中学不符合这份文件的条件。从文件中看,上面明确“2012年秋季,全市普通高中分校清理到位。从2013年秋季起,以规范的民办学校名义招生。”而发文的当时106中学还是一所民办公助性质的学校。文件中明确规定了“106中学自2012年秋季回归公办。”
2013年“回归公办的”106中学又在郑政办<2012>85号文件后成立分校,在老校区进行招生分校学生(到今年中招依然以分校名义招生),招入我们5个班。当我们拿到通知书时,才知道是 “郑州市尚美中学。”当时是在106中学老校区上课,2013年总校已经搬到东区,师资也是106中学的老师,我们就没有在深究。一直到现在,106中学对外宣传尚美中学是106的分校。包括今年搬迁至上街,新闻报道也是106中学与上街实验中学合作办学。在教育系统也默认了郑州市尚美中学是106的分校。
请问“回归公办的106中学是在什么时候成立的“尚美中学”?
尚美中学的成立背景是否符合郑政办<2012>85号文件精神?
如果尚美中学的成立符合郑政办<2012>85号文件精神,那么“从2013年秋季起,以规范后的民办学校名义进行招生,新招学生在新校区就学,在校生按照老生办法过渡2年,至2015年终止普通高中改制学校(分校)办学。”
   该如何解释?如何执行???
   我们全体家长只知道(我们相信政府):郑州市尚美中学的成立,是必须通过市教育局的批准的。郑州市尚美中学的师资都是106中学的,在106中学初中部办学,也是教育局批准的,这符合分校办学的特点。那么,郑州市尚美中学做为106分校应该是合法的。既然是合法的,为什么不能按照分校政策实行“老生老办法过渡2年”呢?请问,市教育局如何给我们家长解释?
   如果郑州尚美中学不能参照这个文件执行,在审批学校资格时,市教育局是否存在审查不严的错误,给我们家长造成严重误解。对现在这个状况,是不是也要承担责任呢?
   2.关于文件中提到的过渡期和时效的问题:
   文件中规定“2012年秋季,全市普通高中分校清理到位。从2013年秋季起,以规范的民办学校名义招生。新招学生在新校区就学,在校生按照老生老办法过渡2年,至2015年终止普通高中改制(分校)办学。”
   这个文件规定了办分校的截止日2015年,但并没有规定2012年之后,就不允许办分校,所以,从2012年文件颁布以来,像106中学办理分校的学校也不少,教育局得以批准,应该是符合政策的。
文件明确规定了,分校过渡期,是到2015年的9月。尚美中学参照这个文件成立,就应该参照这个文件让老生过渡到2015年9月份。
    3.如果,郑州尚美中学不是按照分校名义批准成立的,而是按民办学校批准成立的。学校给家长解释的学校搬迁是依据总校和分校分离政策,这个理由根本不成立。做为民办学校,是可以租用公办学校的设施的,根本不存在分离的问题。我们的2013届学生为什么不能在原址就读?!
    现在看来,按照分校性质,我们可以过渡到明年9月;按照民办学校性质,106中学可以出租给尚美中学一部分教学设施。所以,学校逼迫我们这一届搬迁上街,说不出任何道理,无非是一个“利”字当头。学校是教育机构,“理”和“利”如何取舍,要认真考虑对学生的影响。做为主管机关,更应该监督、规范学校的行为,维护受教育者的利益。我们200多个家庭因学校粗暴搬迁上街已经倍受煎熬一个多月,我们的合法、正当的权益被无情的践踏。我们全体家长对于尚美中学的校董、市教育局提出郑重的要求和请求:
    尚美中学的校董,请遵守承诺:
    全体善良辛劳的家长当初义无反顾地把子女交到所谓的尚美中学手里看重的是106中学的实力和地处市区的校园,这也应该是尚美中学校董事会吸引我们的“如金承诺”,虽然没有按法律的格式作出约定,但是面对200多号家长的认可,这同样是要践行法律责任的!!请校董们正视法律的庄严!!!
市教育局,请主持公道:
    这涉及到200多个家庭,400多个家长,200多个学生的合法权益,请为我们主持公道。   
                                                                                                                       郑州尚美中学高二全体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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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3 15:46:19 |只看该作者
郑州绿城公民 发表于 2014-7-22 16: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关于106违规办分校,尚美中学不与家长沟通接直外迁上街,家长拒绝。怎么不能发帖??? ...

郑州市教育局:
     
    从6月20日小道消息得知郑州尚美中学要搬迁至上街的消息,到今天1个多月。这一个月来对我们200多个家庭来说,简直经历了一场噩梦:从多方打听消息的真实性,到与学校沟通,遭到粗暴的回绝;从集体向学校请愿,逼迫学校正面向家长解释,最终达成为老生在郑州市区重新找地方过渡的意见;我们提出的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85号文《关于郑州市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总校和分校分离,采取老生老办法过渡2年,至2015年9月。但是,这个要求遭到学校的拒绝,理由是政策不允许。在此期间,我们也向市教育局反应了问题,要求解决老生过渡的问题,但是遭到你们的回避。我们走投无路,最终向省信访局提出上访。
7月21日,根据省信访局的要求,召开了市教育局、106中学、家长三方会议。在会议上,无论是学校的回复也好,还是市教育局回复也好,都没有给我们家长提供任何的政策文件,说明我们孩子不能执行老生过渡政策可靠依据。
    这些天来,我们家长反复阅读这份文件,越发感觉被106中学欺骗了。
1.郑州市尚美中学与郑州市106中学到底是什么关系?
   教育局和校方在给家长解释时说,尚美中学不符合这份文件的条件。从文件中看,上面明确“2012年秋季,全市普通高中分校清理到位。从2013年秋季起,以规范的民办学校名义招生。”而发文的当时106中学还是一所民办公助性质的学校。文件中明确规定了“106中学自2012年秋季回归公办。”
2013年“回归公办的”106中学又在郑政办<2012>85号文件后成立分校,在老校区进行招生分校学生(到今年中招依然以分校名义招生),招入我们5个班。当我们拿到通知书时,才知道是 “郑州市尚美中学。”当时是在106中学老校区上课,2013年总校已经搬到东区,师资也是106中学的老师,我们就没有在深究。一直到现在,106中学对外宣传尚美中学是106的分校。包括今年搬迁至上街,新闻报道也是106中学与上街实验中学合作办学。在教育系统也默认了郑州市尚美中学是106的分校。
请问“回归公办的106中学是在什么时候成立的“尚美中学”?
尚美中学的成立背景是否符合郑政办<2012>85号文件精神?
如果尚美中学的成立符合郑政办<2012>85号文件精神,那么“从2013年秋季起,以规范后的民办学校名义进行招生,新招学生在新校区就学,在校生按照老生办法过渡2年,至2015年终止普通高中改制学校(分校)办学。”
   该如何解释?如何执行???
   我们全体家长只知道(我们相信政府):郑州市尚美中学的成立,是必须通过市教育局的批准的。郑州市尚美中学的师资都是106中学的,在106中学初中部办学,也是教育局批准的,这符合分校办学的特点。那么,郑州市尚美中学做为106分校应该是合法的。既然是合法的,为什么不能按照分校政策实行“老生老办法过渡2年”呢?请问,市教育局如何给我们家长解释?
   如果郑州尚美中学不能参照这个文件执行,在审批学校资格时,市教育局是否存在审查不严的错误,给我们家长造成严重误解。对现在这个状况,是不是也要承担责任呢?
   2.关于文件中提到的过渡期和时效的问题:
   文件中规定“2012年秋季,全市普通高中分校清理到位。从2013年秋季起,以规范的民办学校名义招生。新招学生在新校区就学,在校生按照老生老办法过渡2年,至2015年终止普通高中改制(分校)办学。”
   这个文件规定了办分校的截止日2015年,但并没有规定2012年之后,就不允许办分校,所以,从2012年文件颁布以来,像106中学办理分校的学校也不少,教育局得以批准,应该是符合政策的。
文件明确规定了,分校过渡期,是到2015年的9月。尚美中学参照这个文件成立,就应该参照这个文件让老生过渡到2015年9月份。
    3.如果,郑州尚美中学不是按照分校名义批准成立的,而是按民办学校批准成立的。学校给家长解释的学校搬迁是依据总校和分校分离政策,这个理由根本不成立。做为民办学校,是可以租用公办学校的设施的,根本不存在分离的问题。我们的2013届学生为什么不能在原址就读?!
    现在看来,按照分校性质,我们可以过渡到明年9月;按照民办学校性质,106中学可以出租给尚美中学一部分教学设施。所以,学校逼迫我们这一届搬迁上街,说不出任何道理,无非是一个“利”字当头。学校是教育机构,“理”和“利”如何取舍,要认真考虑对学生的影响。做为主管机关,更应该监督、规范学校的行为,维护受教育者的利益。我们200多个家庭因学校粗暴搬迁上街已经倍受煎熬一个多月,我们的合法、正当的权益被无情的践踏。我们全体家长对于尚美中学的校董、市教育局提出郑重的要求和请求:
    尚美中学的校董,请遵守承诺:
    全体善良辛劳的家长当初义无反顾地把子女交到所谓的尚美中学手里看重的是106中学的实力和地处市区的校园,这也应该是尚美中学校董事会吸引我们的“如金承诺”,虽然没有按法律的格式作出约定,但是面对200多号家长的认可,这同样是要践行法律责任的!!请校董们正视法律的庄严!!!
市教育局,请主持公道:
    这涉及到200多个家庭,400多个家长,200多个学生的合法权益,请为我们主持公道。   
                                                                                                                       郑州尚美中学高二全体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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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4-7-25 16:34:33 |只看该作者
事情拖延至今,学校及教委仍未给予合理合法的答复。愤怒的家长在学校门口举起了维权的条幅。希望引起有关部门领导的重视,否则家长们会继续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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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4-7-25 16:35:46 |只看该作者
希望学校不要再激怒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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