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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饭店无证经营扰民无人管理,下水道臭味熏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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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7-3 23:55:39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待处理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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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70小时:2分钟


尊敬的卫生局的领导:
     我是郑州市的一个普通的市民,花园路与国基路交叉口居易国际广场4号楼与5号楼之间2层平台有大量

的小饭店无证经营,(系住宅改为经营性质的饭店).
1、由于这里是住宅,住户家中的烟道是按住宅设计的,每天饭店一做饭,上面所有的住户家中就油烟弥漫


2、饭店做饭用煤气罐,而且煤气罐经常就摆放在放在门口,存在很严重的安全隐患。
3、在平台公共区域摆放桌子和餐具,剩饭剩菜往雨水沟里倒,导致下水道堵塞,严重影响小区业主的正常

生活。
小区业主多次投诉到物业,也联合物业制止和管理,但由于没有执法权,清理困难,导致问题始终无法解决

。希望卫生局的领导能够及时的给予回复。


以上的问题,根本没有起到作用!现在越整越猖狂啦!首先饭店卫生根本不行!迟早会出问题的!
现在的煤气罐都放到门口!夏天太阳光的直射这么厉害!万一爆炸了!可怎么办呀!迟早会出问题的!
还有就是 一到中午吃饭的时候,那叫一个吵呀!我们家的婴儿都无法入睡!!!
想午休根本不行!本身是个花园平台,现在满地都是餐巾纸和饭菜,现在是夏天蚊子苍蝇到处飞,
下水道散发的都是臭味! 都是很多问题!
希望领导一查到底!谢谢!谢谢!


补充内容 (2014-7-3 23:57):
特别是那家印象美食的! 煤气罐都放到外面门口!夏天太阳光的直射这么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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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4 09:10:16 |只看该作者
已转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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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5 09:26:23 |只看该作者
    我局收到您的信件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金水分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经执法人员现场核实:无名餐馆,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我局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监督意见书》、《现场检查笔录》及《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上述店停业。
    根据《郑州市大气污染条例》第三十五条 餐饮服务场所应当采取设置专用油烟排放通道、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等治理措施,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专用油烟排放通道设置的高度和位置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
    本市市区建成区的居民住宅楼内禁止新开办产生油烟及热污染的餐饮、洗浴等服务经营场所;在商住综合楼内开办的餐饮、洗浴等服务经营场所,必须具备防治污染的条件,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整治规范郑州城区生产经营场所的意见》(郑政办【2012】54号)规定,“属于在市区建成区居民住宅楼内开办餐饮服务场所的,报市、区环保局。”“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须按相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证》。”经环保局和房管局批准并取得相关证明后,我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根据郑州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五处《通知》精神,无证的住改商商户由市工商局负责进行清理排查,对确实存在违规行为的,由工商负责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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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9-5 09:26:45 |只看该作者
已转郑州市工商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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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9-11 21:04:24 |只看该作者
7月3日反映的问题,9月5日才给回复,2个月过去了问题目前还没解决,还在互相踢皮球,严重的行政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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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7-4 09:13:3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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