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我曾于2014年5月14日向贵局反映郑州科丰学校长期拖欠曹帅、曹娅教育储备金各15000元、合计30000元的事,贵局向我们提供了郑州科丰学校周校长的手机号,虽然周校长接了我们的电话,并称等他了解情况查证属实后,给予退款。结果时至今日近两个月了,周校长除了还在了解情况的托词外,仍是不予解决。我们真是不明白,贵局在审查批准所谓的民办学校时,对申请办学的人的人品和信誉进行审查吗?不对民办学校的风险进行掌控吗?学校是你们教育局批准的,处理撤销也是你们教育局做的,难道对撤销后的善后工作比如返还教育储备金的等不进行监督吗?不行的话,我们要一级一级向上反映,直到问题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