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家媳妇,在买过经适房后我们结婚了,现在去二七区房管局补差价款,结婚证什么在都交齐了,当时工作人员也说资料齐全,让回家等通知,可是今天接到电话说让补结婚之前到20岁的单身证明。天啊!这不是玩老百姓吗?都说立政为民;现在怎么感觉立政是为当官的准备的啊!
便民的口号提了N年,到现在还是不给老百姓提供一点便利。我媳妇的户口已经迁了多次!今年媳妇都33了,让去开十几年的单身证明?请问我去哪开?有这样的滑稽办事程序吗?
请官大人们想想老百姓怎么生活的,到哪都是“事难办、脸难看、腿跑断”。。。。。。。在申请经适房到交房已提交了N次单身证明了!这次再重新让开具单身证明,莫非你们没有保存当时提交过的单身证明?还是你们弄丢了?还是故意为难? |
下派到:
1. 二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