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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
处理时间
2014-8-21 16:46
花园新村(位于郑州市朝阳路12号院)以前的物业费是郑州融元物业公司按0.35元/平方收取,现出了一个公告,以后物业费涨到0.58元/平方。本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未予融元物业签订协议,融元物业收取物业费应执行政府指导价。其擅自提价,严重违背了《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之规定,望贵局严查,以惩害群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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