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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适用房补差价政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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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7-30 09:37:4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4-8-6 16:20

郑州市经济适用房政策变来变去,现在补差价也是变来变去,是不是换一个领导出一个主义啊,以前补差价是30%,后来是房子差价的70%,后来又说2014年年底又出新政策,你们是不是特别闲啊,愚弄老百姓玩呢?政府威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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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4-7-30 11:52:53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根据政策要求,不同时期的经适房补差价标准有所不同,具体要看您的资格证编号日期。新的执行标准的制定,市政府正在会同相关的行政部门协商,会依据现实的情况,使补交差价的情况更趋于合理。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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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0
不满意0

问题处理满意度评价

蓝人cable  在2014-7-30 16:44  评价处理结果为:不满意  并评价说:对于处理结果,我很不满意 希望政府的政策有一定权威性,而不是朝令夕改的随意性!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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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7-30 15:29:14 |只看该作者
郑州市房管局愚弄,坑害老百姓。政策朝令夕改。以前规定在某个时间段购买的房子就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来缴纳差价。现在又突然间出来个截止时间。不在这个截止时间缴纳差价就按照新的标准执行。这不是坑害老百姓吗!能交得起的差价的大部分都是倒卖经济适用房的,非官即商!!你们这些官员的良心都去哪了?、考虑到普通百姓的感受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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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地板
发表于 2014-7-30 16:49:32 |只看该作者
gougou 发表于 2014-7-30 15: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郑州市房管局愚弄,坑害老百姓。政策朝令夕改。以前规定在某个时间段购买的房子就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来缴纳 ...

网友您好:
       补交差价是自愿行为,不进行补交差价不会影响您的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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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9-11 16:55:33 |只看该作者
郑州房管 发表于 2014-7-30 16: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
       补交差价是自愿行为,不进行补交差价不会影响您的居住权。 ...

说的轻巧,是不影响居住权,可是,如果我们现在补齐差价是按30%即可,而到你们新制度出台后再补不知道会是多少了?!我们到时候如果需要卖掉现在的房子时,问题就很明显了,你当老百姓都是傻子,你们千万不要做劫贫济富的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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