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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相关执法部门严厉查处商户擅自占压人行道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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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7-30 15:35:3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巩义市

工作时间

17682小时:0分钟

建设路盛威鸿福园小区门口洋果行在门前人行道设置地锁,不让停车,请问,这是哪个部门审批、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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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4-7-31 08:27:29 |只看该作者
已看到,将尽快转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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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9-25 09:08:45 |只看该作者
    我局接到“心通桥”网络行政平台转来网友投诉信件,在信件中网友反映“建设路盛威鸿福园小区门口洋果行在门前人行道设置地锁,不让停车”。接件后,我局迅速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到问题现场实地查看,查看结果如下:
    1、根据相关条例规定,市政道路人行道严禁机动车行驶与停放,地锁应是商家自行安装,现已拆除,路面现已恢复。
    2、信件中反映的地锁在市政道路红线范围之外,不属我市财政投资修建,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和管理的道路,由其委托的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单位投资建设和管理的道路,由投资建设的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道路,由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我局仅负责财政投资修建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养护工作,安装地锁处应由投资建设的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进行维护,不属我局职责范围,如有后续问题,请联系相关单位。
                          
                              巩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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