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东人,因女儿患有孤独症,需要做长期了康复训练,我与丈夫辞去工作携家带口,与2012年9月到郑州惠济区老鸦陈瑞曼康复训练中心做康复训练。至今算来,已接近两年,孩子的平均每月训练费、租房以及开支均要在六千以上。 孩子的进步很大,于去年9月,在市教育局新的政策下以及惠济区教育局各级领导和媒体的帮助下,孩子很幸运的成为了老鸦陈中心小学的一员。说实在的,我很感动,也很感谢那么多人在关心关爱这些孩子!
虽然现在孩子在小学进步很大,但仍不能完全脱离辅助康复,目前实行的半天小学半天康复模式,这种模式可能要一直延续到小学甚至初中毕业。这样的生活开支对我们来讲,真的是压力很大。
近期,才了解到郑州有公租房,是专门服务于低收入阶层,当时我们都感觉到有了希望。但当我们咨询惠济区房管局后,心情是一落千丈。公租房的条件是:第一,要有单位必须是签订正规的劳务合同,第二要有社保至少一年以上,第三要有暂住证一年以上。
我们从最初奔赴郑州为孩子看病至今,孩子爸爸为既能照顾孩子又能上班补贴家用,只能早出晚归的做各种兼职,没有办法正正式式的上班,别人也不可能给兼职人员签订正规的劳务合同和交社保。而就是我们这样需要帮助的人,却无奈的被挡在了公租房门槛之外!
我也在想,如果有些人既然能在较大规模的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公司能为他们发放五险一金,他们的处境要比孩子爸爸这种临时工的处境好多了吧,在建筑公司上班的能签订劳务合同的也大都是上层人士了吧!如果是泥瓦工也能签订正式合同?也能享受这些公司的社保待遇??恰恰是这些需要帮助的人却得不到帮助!
我并不是对政策的质疑,我只是想说,作为我们真的很需要公租房的人面对政策是多么的无奈吗??向我们这种情况,急需申请但又无法申请,急需帮助但又无人援助,希望领导能在政策之外多关心关照一下我们以及向我们这样的家庭。希望领导能给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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