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以下是咱们崔庙镇的回复:
崔庙镇负责环境卫生及镇区市场管理的办公室全称为“荥阳市崔庙镇创建文明卫生城镇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建办),目前,创建办共有工作人员2名。为了响应省、市、县关于市政管理市场化运作的管理模式要求,自2010年起,创建办与荥阳市崔庙镇市场服务中心签订了委托管理协议,由该中心负责镇域内垃圾清运处理、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工作,向商户征收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于环卫工具的更换、垃圾无害化填埋处理、垃圾中转站及公厕的维护。具体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的依据和标准为:荥阳市发改委下发的荥发改[2007]89号文件《关于规范和调整我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建制镇参照此标准执行),不存在乱收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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