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
8月22日,接到网民反映的“在学校里面建村委”的情况后,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城区国土所、市执法局杜甫路执法中队联合执法,责令其停工。现将有关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里沟村委2004年至今一直在9组租用民房办公,党员群众办事、活动极为不便,也严重影响村支两委形象。经村支两委按照“4+2”工作法层层召开会议,决定在里沟学校西南角废弃小机械加工作坊原址上,建小型办公楼一座(占地0.41亩),以满足基层组织办公、会议、活动的需要。
另据调查,里沟学校用地属于里沟村5、7组集体土地,建校至今一直是租用性质,由里沟村为5、7组村民支付租金。所以不存在网民反映里沟村建村委侵占学校用地,侵占孩子活动空间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