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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锦恩置业龙湖锦艺城25号楼未取得预售证违规收取费用(下派单位:新郑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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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8-27 15:36:5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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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住建局

处理时间

2014-9-2 10:33

     尊敬的房管局领导同志:您们好!
    新郑市龙湖镇“龙湖锦艺城”商品房项目为锦艺集团旗下郑州锦恩置业有限公司所开发,该项目25号楼在刚打地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证的情况下就违规销售房屋并收取相关认购费用,并以各种理由对客户所缴纳的认购费用不予退还。
    其行为违反了《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的国家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违规预售行为
    恳请房管局依法行使监管职能,对龙湖锦艺城在房屋预售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责令其退回在违法预售中收取的认购费用,维护我方合法权益。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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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8-27 15:47:02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问题已收悉,具体结果稍后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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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8-29 10:33:1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调查,现回复如下:
    河南锦恩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29日,暂定资质,注册资金16666.67万元,法人代表:郑家强。目前该公司开发的“龙湖锦艺城”位于新郑市龙湖镇郑新璐东侧与双湖大道北侧的交叉口处。项目占地约705亩,总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目前项目一期花园洋房及高层一组团均已办理好《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号分别为:(2014)新房管预字第140041号、(2014)新房管预字第140082号 ,总面积:130116.35平方米。
    接到反映龙湖锦艺城未取得预售证违规收取费用一事,我局已责令执法部门到现场查处,并未发现违规行为。如果您有具体联系方式和相关凭证会更方便执法部门查处,请您能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联系,您也可以打0371—62692708给我们联系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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