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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为什么在郑州就不能适用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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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9-4 09:55:1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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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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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我家的孩子差十天六岁半,什么手续证明都齐全,却被学校拒之门外-------孩子明年再上小学的话 就已经差不多七岁半了 再者说,假如我们附近的小学人满的话 我还真的无话可说 ,我们附近的两个学校的报名学生人数加一起才是228名学生 在这种情况下 为什么我们还是上不了学呢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教育局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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