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4月19日的时候通过环球世纪不动产签了份买卖二手房居间合同,4月22~25号之间将所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资料上报公积金中心审核,后又在公积金大厅那预约评估。中间因为卖方违约故拖延至今,申报材料作废。和房产中介有经济纠纷。10月15号下午有自称是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给我打电话说是要我去把申报材料领回来,否则就把材料销毁。我打电话公积金中心咨询,工作人员说是材料在协作单位担保公司那里,不在他们中心手上。我想问下:其担保公司有无权利把我的材料销毁?公积金中心对其同在办公大厅工作的协作单位有无监督和管理的权利?如果公积金中心没有那他们归哪里监督管理?
个人观点:我怀疑担保公司和房介公司有关系,上午房 介刚给我打过电话,我没有理他们。下午他们就打电话让我取材料,这个材料是可以证明我没有违约而是对方违约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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