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恒升府第22号楼的业主,去年12月恒升通知正式交房,合同约定交房后60内办理初始登记。但是到今年十一月份,开发商仍未办理初始登记,无法办理房产证。咨询开发商得知,恒升社区与开发商之间存在有社区用房纠纷,致使恒升社区无法出具社区用房移交证明,房管局无法办理初始登记。恒升社区这是典型的官本位思想,拿人民群众的利益去谋取其自身的利益,绑架广大22号的业主去索取其的社区用房。罔顾百姓利益,何以谈得为人民服务。恒升社区与开发商河南恒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纠纷何必去牵扯到我们业主,社区可以向上级反映,向领导汇报。我们老百姓去何处申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