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1773|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郑州市房管局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12-12 16:10:1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下派

金水区

处理时间

2014-12-18 10:23


郑州市经一路红专路怡景花园小区的物业公司为隆辉物业,交房时未提供正式用电,到目前为止,已经4年才开始进行正式电改造,并且物业态度蛮横,威胁业主缴纳本应该由开发商和物业缴纳的临时用电费用,并且在无法提供任何发票的前提下,让业主每户进行200元的电费预存,目前已有部分业主的电表被拆除,断电,水被物业关停,严重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且小区内基础设施不完善,过道内没有封顶,电梯内无监控,业主频繁遭遇盗窃和电动车被盗,业主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要求房管局对物业的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













下派到:
1. 金水区房管局  查看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4-12-15 10:23:27 |只看该作者
已转金水区

查看转发帖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2
一般0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转发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4-12-18 10:23:37 |只看该作者
下派到  金水区房管局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1
一般0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已下派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地板
发表于 2014-12-15 10:17:5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根据《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区(不含上街区)房地产管理部门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请金水区房管局工作人员指导并监督该小区物业公司日常管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6 10:37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