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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你好!
现将你反映中原新城王府壹号物业收费问题回复如下:
中原新城王府壹号小区是由河南升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小区于2011年陆续交房。《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04号令)第五十五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河南升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要对业主共用部位收取停车费,需征得业主同意后,才能收取此项费用。目前该公司并未开始收费,我局已要求该公司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再行收费。
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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