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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王天顺卖药酒毒死人 多个职能部门无动于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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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2-19 14:14:02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卫生局

处理时间

2014-12-30 15:12


药酒说明书

王天顺开给死者的药酒

王天顺给死者开出的药酒处方

【李先生爆料 跪哭诊所庸医药酒杀人】
12月13日下午4时多,76岁的李秀荣因风湿性关节炎,到新密市溱水路顺康宏门诊看病,王天顺在接诊后,对被害人针灸的要求予以拒绝。王天顺反问被害人“你会喝酒不会”,被害人说“会”。王天顺就开了一瓶药酒的药方,药酒名叫“痹痛药酒”。
被害人步行回家后,遵照王天顺嘱咐服用了五毫升药酒,半小时后毒性发作,家人赶忙拨打120急救电话,被害人抢救无效死亡。
经向新密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求证,王天顺所开的药酒处方,“痹痛药酒”并不在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体系内,各大药店也没有这种“药”,是从不正当途径进的药酒。

【李先生求证 “痹痛药酒”在全国身负多起命案】
李先生说,经求证,“痹痛药酒”已在全国多地酿下命案,罪行累累。  
2011年12月19日,邵阳县白仓镇57岁患者李购桥,服用“痹痛药酒”后,出现头晕,眼花等中毒症状,急送县人民医院后,被诊断为乌头碱中毒,紊乱性心律失常,住院6天;
2010年5月20日,汝城县洪流村61岁女患者刘凤龙,服用医生开具的“痹痛药酒”后,出现头晕眼花,半小时后休克,经无偏无党后才脱离生命危险;
2011年10月8日,湘乡市山枣镇68岁女患者李桂英,在当地购买“痹痛药酒”一瓶,按剂量服用了5毫升后,出现肢头发麻,全身无力,心跳加速等症状,送医后被诊断为:乌头碱中毒,住院3天……
“痹痛药酒”标识为河南省四知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250ml瓶装,代理价格为每瓶49.6元,批发价为每瓶128元,统一零售价为196元。
厂家原湖南省代理朱明辉举报,该公司所生产的“四知堂”牌痹通药酒在湖南市场的出售过程中,屡屡出现患者饮用后的中毒事件。经诊断,中毒主要原因为乌头碱中毒,其中多人出现舌麻、休克等症状。
朱明辉还介绍称,从2008年12月25日到2011年12月31日,三年时间里共经手处理中毒时间十余起,每次中毒事件发生后,都会得到公司方提出私了的指示。随后,朱明辉便对事发地药监部门进行公关,患者在获得数千元不等的补偿后,各方便均保持沉默。


【李先生哭诉 新密职能部门被摆平后装聋作哑】
李先后说,新密私人诊所医生王天顺“药酒”致死人命并非一起,而是接二连三。然而,新密市卫生和医药管理部门却视而不见。
李秀荣死亡次日,被害人亲属将毒药假送往新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检验,并告知已出了人命。要求查处,但至今无果。
新密市卫生局多次以调解之名更换地点,让被害人家属来回奔波,村镇两级政府参与调解,要求家属不能上*访,不许找媒体报道、上网,否则一分钱不赔。经过4天奔波,答应以3万元私了,如果同意就去卫生局办手续,不同意也不准再去王天顺所在的门诊部讨说法,如果再去就按“医闹”抓人。
死者李秀荣家属跪哭投诉庸医诊所,却换不来政府监管部门的“良心发现”。
死者家属泣告媒体:呼吁取缔杀人诊所,惩治庸医王天顺,勿再害人,为死去的冤魂讨回公道!

投诉人李先生电话:  13*******58
死者儿子王先生电话: 1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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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12-26 12:26:2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来信收悉,您所反映的关于“新密市顺康宏诊所医疗纠纷”的相关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令新密市卫生局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 新密市卫生局调查经过
  患者李某,女,76岁,新密市白寨镇王寨河村村民。12月13日下午4:30在其女儿的陪同下,前往新密顺康宏诊所就医,并要求做针灸。经医师王某诊断,患者为“类风湿”,多处关节骨质增生,不宜做针灸理疗,即开具“痹痛药酒”一瓶,嘱其患者回家后每次口服5ml。其患者家属口述,患者到家服用5ml药酒后感到心慌、恶心,当即拨打120电话向新密市急救中心求救,新密市第一人民医院接诊后,于12月13日下午19:06赶到长宁街李某女儿家时,患者已停止呼吸(注:12月13日下午4时多就诊,患者回家后服药半小时毒性发作,与新密市第一人民医院接诊时19:06分,中间有一定的时间差),经新密市第一人民医院拉回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二、处理经过
    12月14日上午10点多,新密市卫生局接到青屏派出所电话,叙述顺康宏诊所有医疗纠纷,新密市卫生局即派局信访办和医政科两名工作人员前去处理。在派出所配合下,新密市卫生局将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告知患者家属,家属要求并选择协商解决。因顺康宏诊所无办公场所,经新密市青屏派出所指定选择在宾馆进行协商。当天下午,新密市卫生局纪检书记、信访办主任、医政科科长及白寨镇政府工作人员、王寨河村委等人员,主持顺康宏诊所与患者家属的协商工作。经多次沟通,患者家属索要300万元赔偿金额,而顺康宏诊所出具1万多元丧葬费,调解无果后,新密市卫生局建议患者家属采取医学鉴定程序或司法程序来进行解决;而患者家属拒绝接受,一直采取堵门、上访等行为。12月18日在新密市信访局、卫生局、乡政府、村委的共同协调下,患者家属和顺康宏诊所再次进行协商,其家属要求60万元赔偿金,诊所愿给予一次性补偿3万元,因双方赔偿金差距较大未协调成功。新密市信访局再次建议家属依法获得赔偿,并建议家属采取医学鉴定或司法途径,而家属依旧拒绝,继续组织其亲属及村民30多人,围堵诊所大门。直到12月24日下午,家属又到新密市卫生局要求协商解决。经新密市卫生局同意后,再次安排纪检书记负责,由信访办、医政科工作人员配合进行双方协调,并一再告知患者家属采取医学鉴定或司法途径解决此纠纷;截止目前,该事件仍在协商处理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如患者对该药品存在异议,建议咨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卫生系统工作的支持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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