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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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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1-8 14:19:4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您好!看到2014年4季度下发的生育津贴表,我是1984年的人,2014年3月生育的,属于晚育,不应该是享受180天6个月的津贴吗?也就是2074*6=12444元,为什么下发的是11554.38元呢?这是按什么标准计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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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5-1-9 11:26:1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依据《关于调整郑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生育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郑人社医疗〔2014〕9号)规定,2014年1月1日后生产的女职工,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计算。您可依据此标准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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