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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 中组部、人社部等五部门在2014年12月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但并未就如何退费问题做具体出说明。自获悉该消息后,郑州市职业介绍中心已经停止收取2015年1月1日后的档案费。 据悉,省、市有关部门正在据此文件精神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关于之前已经缴纳2015年以后档案管理费的相关退费问题,我们也在等待上级有关部门下文通知,待文件
出台后我们会依据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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