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农民工一百多万元“血汗钱”被新郑一建筑商以各种理由罚没还倒贴 郑州一开发商竟然向农民工开出二百万罚单 农民工在建筑工地解个大便罚款500元、讨要工资上访一次罚款5万元…… 不是笔者亲眼所见,怎么也不敢相信真有此事。据来自固始县李店乡农民工梅学林回忆,2012年1月7日,河南众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程自华(固始人)找到同学梅广,告知他和河南省华美龙路桥房建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马金安,签订人为马绍敏)签订承包“新郑市丽珠水岸住宅小区”大清包工程,说自己有其它工程不想干了,问梅广愿不愿干?梅广当时答应程愿意干。 工程接手后,梅广又找到我,说这个工程我们两人合作干,工地由我带领工人干,可是到了工地后,我们犯愁的是,按照合同有时间限制(工期为365天),因进入工地没有出入路,建筑材料和各种用根本没法进出,再加上工地没有场地,不要建筑材料没法堆放,甚至连100多个工人吃住都成问题。 当时我们找到甲方,甲方说可以借别人的路(西岸杰座小区里面的路),可是别人不借所以1---3号楼无法同时施工,另外二次结构也无法同时进行。施工期间,因为资金经常不到位,工人拿不到工资,导至工地停工和工人上访,工地就这样停停干干,大部分工人怕干活拿不到工资,而纷纷离开工地。 强迫留下来的工人,每年年底发工资都到访局或劳动局去领。工人上访,惹恼了甲方老板,说给他公司丢了面子,工人每上访一次,甲方对我们罚款5万元,三次共罚款15万元。 2014年农历正月初五,当时正下着大雪,马打电话,让工地必须在初六上班,从固始县到郑州近千里路根本无法赶到,马电话告诉,来不了,后期工程不让干了……马就换了别的工程队,剩余工程,别人干的,马付给7万余元,马却计算21万多元。令我们不敢相信的是,我们应该做的20万元左右工程,却扣了40万元左右。 按照合同丽珠水岸建筑劳务工程总价款为36960.772平方,每平方工价为347.5元,总款为10758868.27元,扣除马已支付的9235226元,我们应得1523642元,再加上签订合同所交50万元质保金,就是扣除后期未完成工程款,马应该支付我们150万元左右。 为了讨回被河南省华美龙路桥房建工程有限公司拖欠的工资,我们多次找到新郑市和郑州市政府、信访、劳动等部门,而身为公司法人代表的马金安却以种理由开出近200万元罚款单,并以理由把我们起诉到法院,从此,我们找到哪个部门,都被马以起诉到法院为由搪塞和阻止。 为此,我们盼望此事能够引起上级相关部门主要领导重视,为我们这些弱势群体农民工讨回公道。图为该公司开出各种处罚款项。(固始县农民工梅学林电话:1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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