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级领导:
我叫王立萍,是郑州煤厂北街22号院居民,电话13*******80,爱人是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本人带着女儿就职于广武第六小学幼儿园,现举报荥阳市市企少林车厂。
2011年6月本人与广武镇第六小学合资,利用该小学闲置多年的老教学楼投资,改建,装修了如今的广武第六小学幼儿园,并就职于该小学幼儿园。为响应教体部门提供的新办园政策,于开元初始,本人以个人名义购买了一辆少林车厂生产的小学生专用校车,协议形式租赁给幼儿园长期使用。当时,我坚持以个人名义给校车上户,幼儿园注册后更改过户,少林车厂工作人员一再确认校车不能以个人名义上户,没有机构代码该校车不能该我开具发票,只给了我一套整车合格证。因少林车厂工作人员的误导消费,该校车公告截止也无人通知,导致该辆校车错过了最佳上户时期,致使改辆校车至今没有开具发票,至今无法上户。
曾几次,我想走信访渠道请求上级领导给予协调帮助。总因层层压力压着,我没有任何办法,只有退让,一等再等,一个月,两个月,几个月后不了了之。在领导那里提一次批评一次,又等......至今三年有余,三年来我从未放弃上户一事,本人多方求助,多方努力,常年往返于城乡之间,顶着种种压力,经历重重困难,是很多人于目共睹的事实,一直无果,一言难尽......12万的校车不能正常使用,幼儿园坐车幼儿流失严重,已成事实。信访也是不得已行为,请求上级领导帮助协调处理校车上户,能让校车物有所值,实现自身价值,正常运营,为该园幼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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