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教体局领导您们好: 我是郑州市集体户口,我爱人是外地户口。在郑州没有住房,孩子出生后随我,将户口上在集体户口上,今年秋孩子就已经6岁10个月了,进入上学的年龄,不知道该怎么办理上学手续,如果是按常住人口,我们没有房产证;按照外来人口,可孩子的户口属于郑州。根据以往历年的招生政策。本地户口需要房产证,外地户口需要借读证明。而像我们这种情况,估计郑州不在少数,两面都不属于。政策指定时没有考虑我们这类情况吗。急切盼望金水区教体局领导给以指点。像我们这类情况该怎么办理。能够让孩子在实际居住地就近小学顺利上学。
具体情况是:
我和女儿的户口:郑州市金水区杜岭街派出所。
实 际 居 住 地: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沙门。
距离居住地最近小学:金水区柳林四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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