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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下派单位:中原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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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3-30 08:46:2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中原西路办事处

工作时间

16721小时:40分钟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

我叫李宏,是中原区向阳小学职工崔凤英的儿媳妇,原来住在中原区罗庄向阳小学家属楼,住的是70平方的房子。我住的房子是1989年建的,当时是集资建房,在1989年那个年代别的单位集资房只需3000元左右,而我们花了9500元,在当时是最贵的,为了买这个房子我们和婆婆花光了所有积蓄,还借了一屁股债,东拼西凑借的钱买的。

到了20105月我们面临拆迁,中原区区委把我们的房子列入到了小产权,说没有房产证。之前我婆婆说单位去办理房产证时说这个房子土地是集体的,不符合条件,不能办理。到了2010年有文件说可以办理房产证了,但是因为列入拆迁范围了不予办理。201056号,我们家来了中原区教育局的领导,动员我们搬迁,说我们的房子是小产权,归罗庄村安置,每平方要再掏1800元,每平方给过度费8元,过度期是3年,如果同意了3年后才能回迁。当时我就懵了,房子是我们自己掏钱盖的,凭什么说是归罗庄,又不是罗庄掏的钱建的,把我们的家扒掉了,我们还要自己掏钱买回来,也不定回迁后的楼号楼层,当时我不同意搬,上级就派中原区民政局康局长和他们的同事,中原区文教局的梅林局长和他们的同事来做工作让我们搬迁,许了好多愿,要给我办理低保,给我要廉租房等等。当时我们的楼上住的还有学校的和局里的职工,因为搬迁他们不同意都不让他们上班了,什么时候搬完什么时候上班。第三天还是第几天,我记不清了,所谓的工作组个个击破,说是梅林局长又给村里谈了,把价格降下来了,每平方让交880元买回来,停职的职工胳膊拧不过大腿,都陆陆续续签订了不平等合同。我当时就想,如果解决不了,准备跳楼不活了,反正我的命又不值钱,我老公和婆婆见此情景,就背着我签了协议。我很生气,并把我们的遭遇告诉了我的亲戚和朋友,他们都很诧异,感觉我在讲故事,根本不相信是真的,也都很气氛,但是事情确确实实的发生了。在此期间,我和我的邻居去过市委、市民政局和省民政局上访,时至今日也杳无音讯。更别说当时许的好多愿都没有实现。

艰难的三年终于熬出来了,时至今日也没有听到回迁的消息。因为房子的事情,状告无门把我折磨的整日昏昏沉沉,终日无精打采,昨天我看了中央反腐败的网站,也看到了希望,中央下决心要整治腐败、贪官,救平民于水深火热之中,为老百姓撑腰、做主,在旧社会只有国民党反动派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而现在在我的身边也出现了很多这样的例子,连自己的家都守护不了。我非常怀念毛主席那个年代谁敢贪污,就地枪毙。虽说房子不大,在别人眼里不是什么大事,但是对于我们平民百姓来讲简直是天塌了,没有活路了。现在城市里的人还不如农村人,农村人有宅基地,农民可以自己盖房子,而城里的什么不要钱,工资那么低,还要租房,生活质量每况愈下,入不敷出,

2014年上半年我们居住的对面也拆迁了,他们有房产证的拆迁赔付的标准是11.2,过度费每平方20元,每户补助了5万元,光过度费比我们多了12元每平方,更何况还补助了5万?现在在外面租房,补助的过渡费远远不够租房的费用,每个月的工资都交了房租了,连基本的生活都快维持不下去了!盼望领导、青天大姥爷为我做主,救救我们一家,把贪污我的房子找回来,还我一个公道!

                                  李宏

                           电话:15*******12         

                                                          20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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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4-16 09:49:07 |只看该作者
您好,目前罗庄村的回迁安置工作正在准备阶段,已确定于4月底5月初进行房屋分配,请您等候通知;对于您所说的您的房屋赔付标准和对面住宅的赔付标准不一样的问题,是因为您所居住的房屋土地未经过土地局审批,手续不完善,对方属于国有土地,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不能按照国有土地赔付标准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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