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
关于联创佳苑小区物业收费问题回复如下:
新的《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于2014年9月1日起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期间产生的装修(建筑)垃圾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规定自行清运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费;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的,清运费用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因此,您可与物业公司协商也可自己清运。
关于预收一年物业费问题,2014年9月1日之前物业服务企业已与业主约定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时长且协议期限尚未到期的,仍按协议约定的标准执行,待协议约定期满后再执行新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您的物业缴费起始日期应为完成物业承接查验并交付使用的房屋,自开发建设单位交付之日下月起,业主开始按月交纳物业服务费。
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此复。
郑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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