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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郑州市天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河医大药房违规销售处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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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4-24 16:18:2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理时间

2015-6-12 09:31

投  诉  书

投诉人:张利峰,男,汉族,现住:郑州市惠济区江山路。电话:13*******68。

被投诉人:郑州市天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河医大药房;地址:郑州市二七区棉纺路3号。

投诉请求:

1、请求对被投诉人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立即查处,并书面告知处理结果;

2、请求被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事实理由:

被投诉人向投诉人推荐并销售了“欣同克R阿莫西林胶囊、延字牌诺氟沙星胶囊”药品。事后投诉人得知,被投诉人向投诉人销售上述药品系处方药,依据有关规定,药品销售者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不得向消费者销售处方药。故而,被投诉人的行为违反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应属违法行为。

综上,被投诉人的行为违反了及《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中华人名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规定。

为此,投诉人提起投诉,请依法处理。

此致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附:1、购物小票复印件;2、药品包装复印件;

                                       投诉人:张利峰

             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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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6-8 11:16:39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举报信息,二七分局已组织执法人员到该药房进行现场检查和核实,经查,郑州市天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河医大药房2015年4月23日销售的阿莫西林胶囊、诺氟沙星胶囊未能提供处方,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已依法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处方药销售的监督检查。感谢你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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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4-30 00:22:06 |只看该作者
任乐亮 ,男,汉族, 1968年9月5日出生,现住:洛阳市西工区玻璃厂路9号天利大厦817室,电话:1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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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5-4-30 00:22:50 |只看该作者
任乐亮 ,男,汉族, 1968年9月5日出生,现住:洛阳市西工区玻璃厂路9号天利大厦817室,电话:1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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