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日下午,坐上出租车去民生东街熊耳河路交叉口,出租车司机把一女孩儿拉到文科一街民生路交叉口,强制让其下车,车上坐的还有另外一名女子,该女孩儿不下车,说还没到地方,于是打开手机导航,让司机拉至民生东街熊耳河路,司机无耐,只有拉到民生东街熊耳河路,16:45左右到达目的地,女孩儿只有半个身子下车,一条腿还在车上,司机无德,便开车启动,至使女孩儿腿部受伤。由于女孩儿受惊,未能记住出租车拍照,只记得是一中年男子,四十多岁。
在这个法治的社会下,出租车行业怎么还存在这种无良无德无人性的司机?是整个出租车行业道德的沦丧还是社会的落寞?如果是外地人坐车,岂不是在外地人心中落下了肮脏二字?希望严惩这样的司机,使郑州市向真正的文明城市迈出坚实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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