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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郑州金正物业管理公司乱装地锁(下派单位:二七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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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6-12 18:13:5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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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处理时间

2015-7-24 15:52

我是二七区棉纺路绿洲书苑小区业主,投诉本小区物业公司私自将小区公共停车位加装地锁,强制收费,并且将小区内几乎可以停车的位置全部安装地锁,小区现在临时停车位不到10个将此问题反映给二七区房管局物业办,物业办要求物业上门征求业主意见,但是物业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将本属于小区所有业主所有的公共停车位,私自买卖,总共安装地锁将近110个,并将其租个小区业主长期使用,而只保留10个临时车位,物业人员来上班还占用一个,物业现在说是有超过50%的业主签名支持小区公共车位安装地锁并收费,我想问一句,你物业有没有考虑过这是我们小区全体业主的停车位,你这样把全体业主的停车位固定给50%签名的业主使用,公平吗,合理吗,正规吗!
我认为小区物业没有权利将小区公共停车位安装地锁并租给签名的业主,这是不合理的,并且这50%的签名也是没有意义的,不能说你有50%的签名就可以将全体业主的利益瓜分
请求二七区政府重视,并将小区内车锁强制拆除,还小区业主们一个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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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6-25 10:11:31 |只看该作者
  根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在全体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共用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是否交纳停车服务费,收取的停车服务费如何使用,应当经业主大会或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物业服务企业在全体业主共有的地面和地下规划共用车位、道路或其他共用场地收取的停车服务费,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的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商定的意见或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经调查,由于前期物业公司进行的登记报名有业主提出异议,我中心已责成金正物业进行入户征求业主意见。现已入户一百余户。我中心督促物业公司尽快完成入户征求业主意见的调查,并及时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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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7-14 16:56:15 |只看该作者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等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六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第二项)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根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在全体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共用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是否交纳停车服务费,收取的停车服务费如何使用,应当经业主大会或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综上所述,我中心已责成物业公司尽快落实业主意见的征集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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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5-7-21 15:35:26 |只看该作者
      根据相关政策,我中心已责成金正物业限期完成对征求业主意见的调查,并公示。物业公司承诺本周完成调查,公示结果。以大多数业主的意见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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