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本人于2006年因赡养老人经大队集体同意,携带妻儿4人户口从南阳迁入荥阳乔楼针狮村罗东,原户口所在地所有土地都已交还给国家。全家定居至今,现户口所在地没有给我们分地,多次找大队,口头承诺以后动地给分地。中途因老人自己感觉生活不便,自愿提出独立生活,经大队协商调解解除赡养义务,时隔多年,现在国家政府开发,土地被占,发有土地赔偿金,大队多次分钱,没有给我们分。我们家正常婚迁新生儿也没有份,多次找大队,都说我们外来户,队里说没有我们的,我们现在家有9口人,我今年已经60多,老伴去年脑出血,下边还有2个不满周岁小孩,生活全靠两个儿子外出打工维持。生活特别困难,这事我们应该找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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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荥阳乔楼镇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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