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陪朋友去金水区民政局办离婚,觉得民政局服务不足,生财有道。
朋友本来已经打印好了离婚协议,负责发表格的女办事员,瞄了一眼说,你这格式不对,缺少孩子的出生年月。 我去,怎么协商是双方服务的事情,你管孩子出生年月干啥?
格式不对不发表格,怎么办?大厅后面有打印店,固定格式,3张A4纸,人民币30元。 当然还有拍照,复印。拍照30元8张,复印1元1张。 结果本来9元能办的事情,花去了66+9=75元。
这66元肯定是不开发票不入账的。但如果没有行政垄断的便利,和审批权的滥用,谁愿意伸头挨宰?尤其是离婚的人,很多本就心情郁闷,何必再给人添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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