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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居民医保问题望告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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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7-31 11:01:4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新郑社保局

处理时间

2016-1-27 11:05

你们好!我和妻子是新郑市户口,妻子有城镇居民医保,第一代卡作废,第二代卡还没发。去年喜怀双胞胎宝宝,因两宝宝体重相差较大,在本市的妇产、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分有就诊。在今年4月,因宝宝体重相差60%,为产妇和胎儿安全考虑,去了郑州,在郑大三附院就诊。当时不知道也没人告知要办理转诊手续,直接在郑州保胎和刨宫产。回来后打算去医保报销,结果告知要有医院的转诊表。现在不知道该如何补办手续。
第二的问题是,婴儿在郑州接受新生儿早产儿护理治疗,他们的医保如何报销,有时间限制么?



此信息来自: 新郑人社局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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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7-31 16:44:3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依照新郑市医疗保险逐级就诊的相关规定,在新郑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效果欠佳的,可由市内就诊医院出具转诊审批表,方可到市外就医。病情紧急的可以先治疗,三个工作日之内补办转诊审批表的也可以享受医保待遇。您的家人在新郑市内医院有就诊记录,可在就诊医院补开转诊审批表。
        在当年参保年度内出生的新生儿,父母双方任何一人参加有居民医保的,新生儿住院治疗可享受报销待遇。转新郑市外就医的只要按就医流程就诊,开具转诊审批表,治愈归来带齐相关病历资料,均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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