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27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不按规定施工高空电焊火花灼伤车辆 [复制链接]

Rank: 7Rank: 7Rank: 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9-2 10:22:1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郑州市财政局

工作时间

16075小时:30分钟

南四环快速化工程第二标段不按规定施工高空电焊火花灼伤车辆 ,7月13日上午,开车由北向南经过大学路南四环交叉口时,突然高空落下电焊火花,将刚买五个月的新车玻璃前档、天窗玻璃灼伤,出现了焊渣烫点无法修复。
所幸当时天窗和窗户全都紧密关闭,否则毁容的不是车辆而是驾驶人。施工方进行高空电焊作业未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严重危害公共交通和公共安全。要求有关管理部门责令施工方整改并赔偿车辆损失。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交通委   点击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2-18 13:33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