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网友,您好!
现对您两个问题作出答复:
第一个问题:根据《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第七条 查询人查询土地登记资料,应当向查询机关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并填写查询申请表。第十条 查询人查询土地登记资料,应当在查询机关设定的场所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土地登记资料带离设定的场所。因此,我局不接受网上查询,如需查询,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到金水区国土资源局301室查询,地址:金水区东风路知名企业区2号楼。如果您还想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可以咨询我局地政地籍科,电话037186520821。
第二个问题:土地证过户时土地使用权人本人到场办理即可。具体程序您可以咨询我局窗口工作人员,电话037160130916。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金水区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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