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您好,经咨询我局退伍办,现回复如下:
根据郑州市民政局和郑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郑民文[2013]183号《郑州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标准为:义务兵阶段:每兵每年4500元;士官阶段:每人每年补助2000元。按服役年限和有关标准,服役5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补助金为15000元。
我市2014年冬季退出现役的退伍军人自主就业申请、审批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并已审核上报。由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由省、市、县(市、区)三级财政分别负担,需各级财政资金分别到位后才可组织发放,目前省级财政资金未到账,待省经费拨付后,会及时通知大家,及时给与发放。
亲,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电话咨询我局退伍办。咨询电话:0371-64662223
荥阳市民政局管理员 梦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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