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你的来信后,我局立即通知中原区食药局组织执法人员张卫东、赵鑫,于2015年10月23日前往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情况如下:
经查实,中原区建设西路131号楼开设的艾记红油瓦罐,确属无证经营,店主艾晓丽无业、是五厂下岗职工,因其生活困难就开了一家小饭店,其所租赁房屋属居民住宅楼。依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八条:城市建成区的居民住宅楼内、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及热污染的餐饮、洗浴等服务经营场所。因此该单位不具备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条件,以上情况已告知单位负责人,并于2015年10月23日,已对该单负责人讲解情况,并下达执法文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我单位于24、25日对该单位进行巡查,均未开业,从窗户处向内观看,餐桌、凳子已撤处。
处理结果:要求该单位停止餐饮服务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