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您好:
针对您在心通桥留言反映“华树世家小区前几年暖气费一直是0.16元/平方米日,这两年换了物业公司为啥涨到0.18元/平方米日?按照物价局的文件达到70%用热应该按0.16元/平方米日收费”的情况,我局结合目前有关价格管理政策,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华树世家小区由巩义市金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根据该物业公司提供的2014年供暖数据显示,华树世家小区共有业主808户,缴纳暖气费业主435户,采暖率达到53.8%,2014年—2015年供暖季暖气费实际收取标准每日每平方米0.18元。根据《关于调整城市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巩价[2010]23号】文件规定。“居民用热按面积计费的价格为0.16元/㎡/日,居民用热计费面积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注套内建筑面积为准,无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中未标明套内建筑面积的,按房屋建筑面积的90%计费”。及巩义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巩政会记[2011]29号】规定,住宅居民用热面积达不到70%的,住宅小区热交换站的运行费用由各住宅小区开发商和业主共同承担,分摊不超过0.02元/㎡/日。
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5-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