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复回复单位:中原区 2015-05-11 15:32
尊敬的网民您好:经调查了解,我区于2012年按照郑州市依法治市办的要求,在辖区各社区安装制式宣传栏,由于普法经费不足,由全市统一安排,部分宣传栏为郑州市老科协司法专业委员会免费制作,其中三分之二版面为普法宣传内容,三分之一版面为广告内容,由各社区(村)提供场地安装并管理使用,并由各街道司法所不定期更新普法宣传的内容。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区委督查室已责成区司法局对全区的普法宣传栏进行检查,一经发现,立即整改。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
为什么至今没有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