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李工商所那三个女办事员素质不是一般差,那个男孩还可以。那三个女的办理业务的时候聊天,玩手机,给商户甩脸子,这都是家常便饭,找着理由的让商户多跑路,找各种借口不给商户办理业务!!上面一直说让转变政府职能,多些服务,这是为人民服务吗?门难进差不多是解决了,脸难看啥时候能解决好,庙李工商所难道连党的话都不听了?
2015年8月5号本人去郑州市金水区工商分局庙李工商所办理执照,深感目前工商办事仍然不尽如人意!第一次到庙李工商所时,我预先详细地在郑州市工商局的网站上了解了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并且下载了所需要的表格,认真地填写完毕。准备去庙李工商所递交资料了,心里充满了期待和自信,准备这么充足应该一次性就能通过审核的吧!然而当我到达庙李工商所后,经过漫长而焦急的排队,终于到了我办理的时候了。我把资料递上去,最里的那个工作人员说,你这是个体,去第一个窗口排队!尼玛,为毛第一个窗口写的是“食品流通证办理”,我排了半天才告诉我排的窗口不对!真是太坑爹了!木有办法,谁让人家是管理部门呢,人家说怎样就怎样吧。于是从第一个窗口重新排队,又是半天的焦急等待。。。。。。,终于又轮到我办了,我弱弱地把资料递上去,这个大姐接过来资料,一眼看见第一份资料“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委托书”,直接把资料给我扔了回来,并且不耐烦地说:“个体还委托什么委托,让法人亲自来办!”我一下就晕了,《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委托代理人申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并没有规定不准委托代理人办理啊!为毛这位大解的权力竟然能够凌于法律之上?!我于是据理力争,这大姐才又接收的我资料查看,快速从第一页看到最后一页,还是把资料给我扔了回来,告诉我表格不对!于是我就又问,表格怎么不对,她就什么也不说了,随手扔给我一套表格,上书“样板”二字!我太阳!表格不对为毛还要放在网站上让人下载啊?!不知道是市工商局网站有问题呢,还是庙李工商所特立独行,标新立异呢?这个问题,以我们P民的智商,实在是难以想透啊!还是木有办法,拿回去重整资料吧:-(,尼玛,还要从头再来啊!历经一天的紧张工作,终于按其要求把资料整完了,法人该签字的地方全部签字,为保险起见,我还专门把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带上了,法人本人实在是去不了现场啊!吸取上次经验,我这次递资料的时候,把委托书保留在我的资料袋里,没有递上去。这次是在中间的窗口办的,庙李工商所办事小厅一共三个窗口。这位老师拿到我的资料,一看法人名字,问我你不是法人本人,我说不是,法人事务缠身来不了。这位老师就问,那你的委托书呢!我又晕了,前天你边上那位大姐说个体办证不要委托书,现在你又问我要,那按规定到底是要还不要呢?这位老师要肯定要啊!正说间,前天那边大姐从外边来上班了,一看到我们在说委托书的事,就大声不耐烦地说,个体办证委托什么委托,法人本人来办!我说法人本人实在脱不开身,而且按规定,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你为什么说不能代理呢?为我现办的这位老师说,别说了,有没有委托书,有的话拿来。幸亏我把前天的委托书带上了啊!要不然,尼玛又得跑回去拿啊!于是我把委托书递上去,审核半天,这位老师终于说,好了,半个月后带上法人身份证来领证。唉,终于办好了!可是得等上半个月以后才能拿到执照啊,等吧!临走时候,边上那大姐还是不依不饶说:下次个体不准代理办了啊!我心想,尼玛,我证也办完了,再跟你纠缠也没意思了,三十六计,走为上吧!
其实呢,写这个贴子,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说,作为公民,经营者,纳税人,我们不求真的象主人一样,被“人民公仆”好生侍候着,只求公仆们能够按规章办事,按法律办事,不要故意难为我们这些P民,我们也就满足了!还有,就是作为共公管理部门,能否做到网上公布的东西跟实际要用的东西一致统一呢?这样我们P民们在去现场办事前精心准备资料能够一次性通过审核,岂不是既省了我们多跑腿的事,又提高了共公管理部门的效率,岂不是双赢的好事? |